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那本特殊的秘法中,有一种夺舍之法,人将死之际,可以夺取年轻富有活力的身体,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长生。
这种夺舍之法,必须要夺取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存在,可以是父母,可以是子嗣。
而他十分幸运,正好有一个足够健康,且容貌俊美的亲生弟弟。
江云飞视江云霄的躯壳为自己的所有物,那样蠢笨的脑子,配不上这样出众的体魄。
“跟上他,随时向我汇报。”
他不能容忍江云霄出事,但也不能做得太明显。
毕竟这样阴私的手段,若是暴露出去,会影响自己的名声。
父母爱自己,但无疑也是疼爱这个年轻健康的小儿子,他没有试验过秘法,也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成功。
书中写了,此等秘法,有一定的失败率,如果身体的原主人拼命的抵抗,自己不一定能够争的赢。
江云飞坚信自己的神魂一定比江云霄这个没什么脑子的弟弟强,但是他也有几分担心。
所以他藏着瞒着,只在这段时间悄悄的给江云霄的饮食中下了一些特殊的药。
他恨自己得到那秘法的时间太短,药物起不了太多作用。
江云霄很爱在外面跑,一张嘴对食物又很挑剔,江云飞虽是禹城的少城主,却也不可能收买所有的饮食摊子。
做这种事情,要隐秘,他只敢驱使自己的心腹,牵扯的人越少越好。
他用病,用兄弟情谊和母子情谊,在这段时间内将江云霄这阵风困在了城主府,但是也不可能强硬的囚禁对方,至少在婚礼举办之前,最好还是不要撕破脸。
病弱的青年沉下了一张脸,他的神情如同鬼魅,让房间内的气氛比之前更加压抑:“盯着他,不要让他出城。”
前来汇报的人又问:“若是二公子非要出城呢?”
江云飞轻描淡写道:“那就断了他的腿,不要撞的太重,养几日就能行。”
他捂住自己缓慢跳动的心脏,今日这颗羸弱的心脏比往常跳的更快了一些,听到江云霄骑着马出去,它又不舒服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隐隐有些不安,就好像有什么东西脱离了自己的计划和掌控。
马上就要成亲了,一切都不能出乱子。
那具身体将来是自己要用,所以只要暂时撞断腿,等到成婚之夜养一养,他总要给玉郎一场完美的婚礼。
但是等到当天夜里,快到宵禁的时候,江云飞并没有等到江云霄回来。
那种失控的不安感加剧了,江云飞唤来盯梢的人:“二公子呢,怎么到这个时辰他还没回府。”
“二公子和梁公子一起去了红袖招喝酒。”
红袖招,就是禹城最大的青楼,这座青楼背后的主人,正是江云飞这个少城主。
是自己主子的地盘,所以盯梢的人没有看得很紧。
按理来说,江云霄就待在自己的产业上,他不用担心,可江云飞就是控制不住。
“想办法让他从红袖招出来,把二公子带回来!”
“他马上都要成亲的人,去这种地方,是堕了我们江家的名声。”
这本应该如明月般皎洁郎君的声音听上去有几分凄厉,狰狞的模样像极了张牙舞爪的恶鬼,“若是他不配合,现在就打断他的腿!”
红袖招作为禹城最大的销金窟,有很多公子哥都会去这里寻欢作乐。
这地方不仅有温柔的解语花,还有曼妙的歌舞,出众的美食。
二公子年纪轻轻,去这种地方也不会真做什么,不过是听听小曲解解闷。
再说了,二公子马上就要为了给兄长娶个男人冲喜,在大部分人看来,那宋知玉再漂亮,也是个不能生养的男人。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她从骨中来简介emspemsp关于她从骨中来午夜时分,夜栈之门为你打开,你不敢走的路她会陪你走...
洪荒幕后脑洞陈轩穿越洪荒成了一条小白龙,因为他的到来,洪荒彻底走偏女娲功德成圣非我愿,我要斩三尸!西方二人组西方太过贫瘠,今天开始我二人加入东方!通天封神量劫来临,所有截教弟子随我一同上封神榜!老子直到有一天,鸿钧道人发现不对劲,来到了不周山脚(简介无力)...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