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即便情份不在了,可若眼睁睁地看她无依无靠的在这吃人的天外天搏命,也有几分不忍。
于是他便想着,“在我的能力范围内,护她一护又何妨?”
两人之间的恩怨远非一两句话能说得清楚的,情份不在,并不等于就一定要恩断义绝。
以成源子现在的实力,庇护一个弱鸡女修,送几样保命的宝物,也是可以的。
因为魂修的特殊性,成源子从不吝于最大的恶意来揣摩世人。
甚至,他当初强硬着心肠,抽掉了亲生女儿体内独属于魂族标识的那缕魂血。
并非他未卜先知,而是单纯想要自家女儿做个普通的修士。
不必如他这般防备着所有人,哪怕睡觉都睁一只眼睛,生怕会遭了有些人的惦记。
结果,该来的还是来了。
而且,还是在成源子猝不及防的情况下。
做为时空道大修,稍微有个风吹草动,他就能提前逃遁。
尤其在魂族族地被毁,所有魂族族人暴露了身份之后,就更是如此了。
怎么办?
没办法,只能凉拌。
在莫问天的天罗地网中,成源子逃无可逃,甚至连自爆的机会都没有。
“我已经这样了,万不能让我家叶子步我的后尘。”
报仇雪恨什么的,成源子压根没这个打算。
在他的理解中,自家孩子虽然惊才绝艳,在修行上更是一日千里。
但若想找莫问天这个超神尊境十三阶大圆满报仇,无异于以卵击石。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这不是成源子所希望的,他只希望自家孩子能好好活着,对莫问天退避三舍,躲得越远越好。
于是,他拼尽全力冲破封印一角,发出了一张跨界传送符。
这个时候的成源子,心里慌得一匹。
他不知道自家小孩儿能不能收到,收到后会不会听他的话,好好苟着,静心修炼。
但不管怎么说,因为莫霓仙的存在,该提醒的,他还是要提醒的。
也就在他刚刚发出跨界传讯符的同时,莫问天和莫霓仙挡在了他的面前。
是的,肖霓仙已经不再是肖霓仙,而是莫霓仙。
找到了组织和真正的靠山,莫霓仙完全没有了之前的做女皇时的雍荣和大气,而且变得十分张狂。
甚至于,连说话的方式,穿衣的风格,都发生了巨大改变。
莫霓仙斜看着成源子,冷笑连连,“老娘早就说过,欺我者辱我者,必将受到应有的报应。
天道灰灰,疏而不漏,成源子,你的报应来了。”
所谓的辱她欺她,无非是晴光之地的那些恩怨。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成源子一句话也不想说,只是以怜悯的眼神看过来,“原以为莫家出了一个疯子是偶然,没想到莫家人个个疯颠。”
一个莫问天不足,连莫霓仙都被传染了。
成源子仰头向天,无比悲怆地说道,“天啊,睁开眼睛看看吧,难道你真的要让魂族灭族的吗?”
成源子不是最后一个魂族修士,但却是当前魂族实力最强的一个。
如果连他都无能为力,其他人也是早早晚晚被赶尽杀绝。
一直没开口的莫问天似乎心情极好,难得多说了两句,“你安心助力本尊成就天神之尊,本尊会给你们魂族一席之地的。”
成源子冷哼,“你猜本尊信还是不信?”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