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章进化变异
楚野看着自己吃剩下的一些骨头,竟然成了整个狮群的美味了,它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想想,这些狮子们,可都被人类称为百兽之王。
可就是这些百兽之王,现在就因为一点骨头,就相互争抢起来。
丽莎和爱莎这一对亲姐妹,也因为这一点骨头大打出手。
这一只小密獾,就那么一点骨头,在两只成年母狮眼时,只是一点小点心罢了。
丽莎和爱莎各自抢到了一些骨头,很快就把这些骨头嚼碎吃掉了。
那些小狮子们,多少也吃到一些碎骨头。
虽然这一只小密獾的骨头,很难让这两只母狮和小狮子吃饱,它们也只是尝了尝小密獾的味道罢了。
可不管怎么样,它们多少是吃了一点东西,这总比什么也不吃要好多了。
也就在这时,雄狮不知道从那里又冒了出来,它回来后,就马上闻到了一股血腥味。
感觉,丽莎和爱莎好象是这里吃什么猎物了。
因为这个时候,丽莎和爱莎都已经吃完了小密獾的骨头了,地上也没有什么东西了,只有一些骨头渣罢了。
雄狮并不知道母狮们吃了什么东西,它还想,母狮们一定是捕获到了什么大型猎物,然后,它们俩就在家里把这一个大型猎物给吃了。
根本没有给雄狮留一些。
雄狮刚才就是自己找食吃去了。
因为母狮们接连几天,没有捕猎成功,雄狮饿的难受,只能自己去捕猎。
可是白天捕猎对于狮子们来说,是一件危险的事情。
不要说猎物不好捕获,本身天气就不允许它们去捕猎。
雄狮相对于母狮来说,更不能剧烈活动,因为雄狮脖子上面,都有一个大围脖。
这个大围脖,虽然可以让雄狮显得更加的威风,并且在相互打斗时,也有保护脖子的作用。
可雄狮这一个大围脖,也让雄狮在天热的时候,无法散热,让雄狮不能剧烈活动。
刚才吉克想要自己去捕猎,可是它在自己的领地上面转悠了半天,也没有看到什么猎物。
虽然后来看到了一只跳兔,可雄狮刚要准备偷袭,就让这一只小跳兔给发现了。
雄狮虽然也赶紧去追赶,可是小跳兔距离自己的巢穴比较近,当雄狮快要追上小跳兔时,跳兔一下子钻进了洞里面。
雄狮只能望着洞口流口水,一只肥实的兔子就这样溜走了,雄狮只能呼哧呼哧地回来了。
只是当它回到家里时,竟然看到两只母狮在吃东西,它当然非常生气了。
只是那一只小密獾骨头,已经让两只母狮给吃完了。
雄狮非常生气,马上对着两只母狮咆哮起来。
显然,它感觉两只母狮趁它不在家,就偷吃猎物了。
两只母狮好象也很无奈,只能对着雄狮也咆哮了几声,似乎是在解释自己的行为。
楚野看着这一切,心里有些担心。
他在想,这一个狮群也不知道还能不能撑过旱季。
现在旱季才过了一半,可是这个狮群,已经陷入了食物危机之中了。
雄狮虽然很生气,可它也不能把两只母狮怎么样,毕竟,那也是它的老婆不是。
于是,雄狮只好又到一边休息去了。
婚前,萧将军评价丞相家小姐不知羞耻!婚后,萧将军评价自己的夫人不堪入目!有人大着胆子问现在呢?萧将军立即道夫人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温柔贤淑,善良可爱,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本将军甚是喜欢。...
从下水道里挖出的法宝,开始了逆天的修行这本书很多人还有印象吗?...
大女主爽文高智商宫斗女主算计全后宫疯批反派性格宋昭向来是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女子,同时她也活得比谁都清醒。打她知道自己被萧景珩选中,要入宫为妃的那一刻起,她的目标就十分明确我入宫就是要做皇后的,不然做什么?去给旁人做饭吗?所以一入宫,她便凭借自己的美貌与智慧,步步为营,俘获君心,将六宫玩弄于股掌之中。反正这后宫中的女人,为了家族为了自身荣宠,就没有不争不抢的,既然如此,她要做的就是先下手为强,将自己活成一个反派,斗垮所有人,成功登上凤位。一开始,皇帝萧景珩宠着宋昭,只因为她那张冠绝后宫的脸。后妃受宠,多会恃宠而骄,可宋昭却不同。她非但不会争宠,还总劝着萧景珩雨露均沾,多去别的后妃处走动走动。平日里对他的态度,也是肉眼可见的敷衍。这不禁让萧景珩心下生疑,觉得宋昭对他并非真心。帝王与生俱来的征服欲,让他暗下决心,一定要彻底拿下这个女人不单是她的人,还有她的心。征服宋昭的过程,像是攀上这世间最高的山峰。只是萧景珩从未想过宋昭这座山,他一攀,竟心甘情愿地攀了一辈子。无穿书无重生无金手指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娘娘病娇又茶媚,一路宫斗夺后位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四更,暴烈爽文!)一场核战,让人类迎来了进化的盛世!血脉等级越高,就越强!少年莫天,开局觉醒S级金刚不坏血脉,化身大肌霸,一路杀杀杀!你跟我讲理就讲理,不讲道理直接打爆你!金刚不坏血脉第一次返祖第二次返祖第N次返祖,盘古血脉!(杀伐果断,极道横推流,不圣母,非喜勿进)...
出任务中途回家,发现自己的未婚夫正在和一个陌生女人正在深入感情交流。被发现后还振振有词,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本以为是渣男在生死边缘疯狂起舞,没想到是敌人的陷阱,再次睁眼痴傻十几年萧府大小姐已经换了个人。还多了个未婚夫五皇子,想起前世的渣男,她费尽心思,终于解决了缠绕她许久的婚约风波,却又发现单身的她更加抢手,上门求亲的人络绎不绝。温柔冷漠的林家大少?慵懒邪佞的张家继承人?性格火爆的五皇子?...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