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1章 狗吃屎(第1页)

“你从小在充满爱的家庭中长大,对这样的事情可能会更加无法接受,但是你能做什么?你毕竟是个外人,你什么也做不了,所以有时候学会冷淡一些也好,不必事事都代入到自己的情绪中,否则这个世界那么多的苦难,那么多的不公,你又要生气到什么时候呢?能改变命运的只有自己。”

最后那句话,沈书和的声音弱了下来,不知道是跟洛晓霜说,还是在跟自己说。

经过沈书和的劝说,洛晓霜总算是好一点了。

“出去吃饭吧,给你留了。”

沈书和站起身。

“不了,没什么胃口,我一会儿吃点罐头好了。”

洛晓霜虽然已经看开了一些,但还是没什么胃口。

“好。”

沈书和也不强求。

——

“志平哥!”

刘娟欢喜的声音响起。

马志平顿了一下,抬头就看到了刘娟朝着自己走来,穿着黄色的波点裙,腰上用一根黄色的腰带系着,头上戴着一个黄色发箍,露出光亮的额头,脚上穿着一双小皮鞋。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挺好看的装扮,但是就是给人一种不好看的感觉。

或许是黄色显得刘娟的皮肤更黑了,发箍把发际线暴露了出来,额头显得有些宽,脚上的小皮鞋显得脚掌很宽,或许是本来就宽。

刘娟一脸娇羞的走到马志平的面前:“志平哥,好久不见。”

心中对自己今天的打扮十分的满意,志平哥一定会喜欢的。

刘娟期待的看着马志平,希望能从马志平的眼底里看到惊艳和欢喜还有激动,但是马志平只是淡淡的看了一眼。

态度非常冷淡:“嗯。”

绕过刘娟欲走,刘娟愣住了,就这?不对,志平哥难道不是应该兴高采烈地看着自己,眼神中充满对自己的惊艳和喜欢吗?

为什么态度会这么冷淡?

“志平哥,等等。”

刘娟看到马志平都快要走远了,立刻追赶了上去。

奈何脚上穿的小皮鞋,走起路来十分艰难,好不容易才追上了马志平。

“志平哥!”

刘娟娇嗔道。

“志平哥你怎么走得那么快啊,我差点就追不上了。”

马志平态度冷淡:“你还有什么事情吗?”

刘娟微微一笑,露出一个自以为十分完美的笑容:“志平哥,你看我今天穿的好不好看?”

刘娟提着裙子在马志平面前转来转去的,脸上带着恰到好处的娇羞。

马志平忽然想到了洛晓霜,要是洛晓霜穿这个黄色的裙子一定很好看,因为洛晓霜很白,长得也好看。

这样的想法让马志平微微出神,刘娟还以为他是看自己漂亮所以就愣住了,心中顿时就十分满足了。

“志平哥,我还给你带了东西,等明天我给你送家里去好不好?”

刘娟嘟着嘴,装可爱。

听到她的声音,马志平回过神来,眼底闪过一抹失望,随后又十分冷淡的说道:“不用了。”

然后大步离开了,马志平刻意走得很快,所以这一次刘娟追不上了。

“志平哥!”

只能看着马志平离开的身影叫着马志平的名字。

但是后者却没有一点反应。

刘娟不甘心的跺了跺脚,难道真的是被知青所里的知青给勾引去了。

不行!

热门小说推荐
下山打法师

下山打法师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天师无双

天师无双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

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她从骨中来

她从骨中来

她从骨中来简介emspemsp关于她从骨中来午夜时分,夜栈之门为你打开,你不敢走的路她会陪你走...

洪荒:开局给女娲剧透

洪荒:开局给女娲剧透

洪荒幕后脑洞陈轩穿越洪荒成了一条小白龙,因为他的到来,洪荒彻底走偏女娲功德成圣非我愿,我要斩三尸!西方二人组西方太过贫瘠,今天开始我二人加入东方!通天封神量劫来临,所有截教弟子随我一同上封神榜!老子直到有一天,鸿钧道人发现不对劲,来到了不周山脚(简介无力)...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