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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日。
简兮在平江府的事情进行的异常顺利,看好的地段,正好有一个铺子要出售,老板要价也实诚。
想买庄子的时候,正好就有一户人家想要出售庄子,简兮办好手续的时候,都感觉顺利的不正常。
按照之前的经验,简兮本来是准备打持久战的,现在两天之内全部搞定了。
她给磊子写了一封信,让他二弟来平江府管理新铺子。
平江府的农司也送去了好些礼物,简兮手下的庄子,每月至少两次的司农官讲学是必不可少的。
她秉承的宗旨就是,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庄子里面的人也能认几个字。
现在有钱了,每个庄子里面找几个教书先生也费不了多大事,这样子也能让庄子里面的大人小孩都认些字,日积月累的,要是到了用人之际,也能从中挑选。
没想到她这样的做法还给庄子上吸引了不少的佃户,有些人家还会卖了自家的地专门跑到她的庄子上来种地,就是为了让家里的孩子能多人几个字。
反正她是来者不拒的,庄子上的人越多,开垦的地就会越多,粮食也会越多。
多出来的产出足够她多请十几个教书先生了。
“公子,外面有位姓崔的公子递来拜帖。”
孙婆子敲门道。
简兮放下手中的笔,将她写好的计划表放好,才说道:“让他进来。”
姓崔的?
难道是崔平?
他来干什么?
显然简兮已经忘记了上次约饭的事情了。
“沈公子,好久不见,不知道你在平江府的事情办妥了没有?”
高云淮一脸笑意,像是捡了几百两银子似的。
高云淮今天穿的是一身玄色锦袍,上面用金线绣着祥云和竹叶,一看就价值不菲,身姿挺拔,简直就是行走的荷尔蒙。
简兮目光有些飘忽。
天爷哎!
这不是在考验她的定力。
在这个讲究男子儒雅清贵为美的时代,这种硬汉型的男人简直就是稀有动物。
当然花荣和金虎除外,除了是有妇之夫外,两人虽然五大三粗的,经过十几天的赶路,有次晚上自从他们脱了一次靴子烤火之后,她就对两个人彻底失望了。
无他。
脚太臭了,她也不好明说,只能敬而远之。
“差不多了,崔公子今天找我何事?”
“我想着沈公子是外地人,这几天忙碌一定没有好好逛过平江府,正好愚兄痴长了你几岁,不知道可否给愚兄这个机会,让我略微尽一尽地主之谊?”
高云淮讲话文绉绉的,不过这些在简兮看来是绅士风度的体现。
“那敢情好。”
简兮站起身,揉了揉有些发酸的脖颈。
有送上门的导游,长得帅还能养眼,当然是答应他了。
高云淮是只身前来的。
“孙婶,你去让花荣把马牵过来。”
孙婶是附近村子上的农妇,简兮雇来专门做些洒扫做饭的活计,并没有卖身,为人勤恳踏实。
花荣和金虎两个大男人做的饭太难吃了,简兮的胃经过几年的时间养的愈发刁钻,是断然吃不进去两人做的黑暗料理的。
“是,公子。”
简兮想起了什么,转头问道:“崔公子会骑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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