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宜电话打来的时候,姜子阳正混迹在蓝心一群男员工堆里,喝酒斗牌。
他玩得正尽兴,看到沈宜电话时,跑到一边安静的地方接了。
“沈小姐?你有什么事吗?”
晚上十一点给自己打电话,不是有急事吧。
沈宜那边语调平缓,但声音里依旧能听出带了点颤抖。
“姜特助,你朋友圈刚发的那几张照片......”
姜子阳哦了一声,道:“那是MJ在新加坡的项目,今天是启动活动,我就发了些照片在朋友圈宣传。”
他本人觉得这种照片发不发朋友圈并无必要,奈何周总提了一嘴,自己怎么也得发一发做个样子。
“我想问的是,最后一张......”
“你等下哈。”
姜子阳退出通话界面,点开朋友圈刚发的博文,划到最后一张。
“这张啊,这群人是我们MJ的建筑供应商团队。”
“后面两个人......”
沈宜声音越来越弱。
姜子阳放大照片,看见了人群最后站着的一男一女。
女孩披着长发,小勺子挖了一口自己手里的蛋糕,递给男人嘴边。
男人欣然将勺子里的蛋糕抿在嘴里,左右手各拿了杯奶茶,显然是两人各自的。
动作亲昵,表情甜蜜。
“哦,这两人叫什么......王麓和路小晨,他俩是九业集团的,老搭档了,看起来好像也是......”
姜子阳多嘴了一句:“情侣吧。”
沈宜脑袋嗡地一声,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
“沈小姐,这两人你认识?”
没有回应。
姜子阳又唤了一句“沈小姐?你没事吧?”
长时间静默,姜子阳连唤了好几声,那边终于似反应过来,回了一句:“没事,谢谢你。”
随即挂了电话。
姜子阳有些摸不着头脑,但并未多想,熄了手机,重新扎进了人群里。
*
王麓在新加坡出差将近一个月,除了偶尔接电话没以前那么快,其他并无任何异常。
沈宜盯着手机中和他的聊天页面,手指悬在空中,犹豫半晌,拨了视频电话过去。
这次他接的很快。
“沈宜。”
视频那头,王麓穿了一身棉睡衣,短发带着湿气。
沈宜观察着他细微的神情,满腔的问题临到头来,却是一句都难开口。
“怎么了?”
王麓看出她的不对劲,关切询问:“你们今天年会好玩吗?”
“还行。”
“你一个人睡一间房吗?”
“和佳宝一间,她还没回来。”
王麓笑道:“你是不是偷偷先回房了?我就知道,你老不爱凑那些热闹。”
甜宠双洁隐婚宠妻狂魔禁欲高冷不近女色的商爷被自家老太太按头结婚,娶的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小不点。他一直以长辈自居,从未将小不点当成女人看。丢下一纸离婚协议之后,他立刻就后悔了,尤其看到她的身边桃花不断。商爷人前高贵骄矜,生人勿进,背地里默默掐人桃花,一朵又一朵。终于有一天某大总裁忍无可忍拍案而起,扑通一声跪在搓衣板上,可怜兮兮的撒娇老婆,跟我回家好不好各位书友要是觉得被奶奶按头结婚?爷他一秒沦陷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四更,暴烈爽文!)一场核战,让人类迎来了进化的盛世!血脉等级越高,就越强!少年莫天,开局觉醒S级金刚不坏血脉,化身大肌霸,一路杀杀杀!你跟我讲理就讲理,不讲道理直接打爆你!金刚不坏血脉第一次返祖第二次返祖第N次返祖,盘古血脉!(杀伐果断,极道横推流,不圣母,非喜勿进)...
隐婚老公,晚上见!简介emspemsp关于隐婚老公,晚上见!她脱胎换骨归来,第一天就强上了个X无能。不小心婚内出轨的裴笙笙瑟瑟发抖,给老公的见面礼是不是太绿了?对不起我有男朋友,他叫时越寒,会阉了你这个奸夫!时越寒你知道就好。其实我还有个老公,我非常爱他。所以不能对你负责时越寒第一句记住了。迟来的新婚夜,裴笙笙看见他就懵了。原来这个权势滔天却中看不中用的X无能就是她素昧谋面的老公第二天,时越寒拥着起不来的裴笙笙问时太...
沈竹不仅穿越了,还怀孕了!什么?这家里的人食不果腹还有极品亲戚打秋风?那就打回去!谁知,身边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尚书。沈竹觉得还是保命要紧。婆婆要给自家男人纳妾巩固实力?还是当初指腹为婚的人?沈竹嗯,我们还是做朋友吧。只见男人阴沉的脸色一转,娘子,做什么?额,朋友两字怎么那么难说出口。...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