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清闲下来后,张一峰才想起冰箱里的冬虫夏草还没有处理。
冬虫夏草这东西,以前只是在网上和相关资料上见过,别说吃了,就连这次去采摘,还是临时恶补的知识。
早些年,可能由于生产虫草的地方比较偏僻,大家对它的认同度并不高,但随着交通、信息越来越发达,虫草渐渐被人所熟知,价格更是一路飙升。
它不仅对腰膝酸痛,阳痿遗精,肾虚精亏有一定的治疗效果,还对能够止血化痰,改善劳嗽痰血,此外,冬虫夏草中含有丰富的蛋白质、氨基酸,能够增强机体免疫力,适合大病之后体虚的患者服用。
采集来的虫草,要么新鲜食用,要么晾干保存起来,像张一峰这样在冰箱冷藏过的,已经不适合晾干了。
看着眼前的虫草,根部就像个土黄色的虫子,还带着一圈一圈的纹路,张一峰有些好奇,拿起一根闻了闻,又放到嘴里尝了一下。
“咦,味道跟蘑菇差不多,但细品一下,还有点浓郁的香气。”
将虫草清理干净后,张一峰将它们分成了三份,打算一份用来泡酒,一份用来煲粥,最后一份打算给父母、爷爷和董老泡茶喝。
冬虫夏草酒,要想药效得到最大程度的释放,还需要搭配上枸杞、肉苁蓉等其它药材,幸运的是,这些东西家里都有。
将所有药材清洗干净,放入高浓度的白酒中,张一峰又滴了好几滴一号灵液才封口收好,要等一个月后,才能饮用。
随后,又带上虫草,上楼拿了一些翠华茶找到董老。
“董爷爷,这是我自己炒的茶,还有这些虫草,是我刚进山挖的,您留着泡茶喝。”
董老好奇的问道:“你去藏区了?”
“没有,以前没事进山闲逛,在深山里发现的,前几天去挖了一些回来。”
“这西南也产虫草?”
“有,大多是在人迹罕至的深山,海拔也比较高,所以,大家都不知道。”
“嗯,你有心了。”
董老转头对王建军说道:“好好收着,明天就拿它泡茶。”
“那董爷爷您休息着,明天上午我煲虫草粥,您记得来家里吃饭。”
说完,张一峰就要起身离开。
“一峰,别急着走,跟我说说那个金疮药是怎么回事。”
“金疮药?那就是我闲着没事鼓捣出来的,以前在祠堂的古籍上看过配方,进山时碰巧采了一些龙骨草,在实验室......”
这些赵专员都说过,董老想听的可不是这些。
“那龙骨草能大面积培育吗,还有药效能不能更进一步?”
“呵呵,董爷爷,这是别人让你问的吧?”
董老也没有隐瞒,笑着点了点头,“怎么,别人问就不能说了啊?”
“这有什么不能说的,赵专员也问过类似的问题,但怎么说的,现在的那些龙骨草是我在实验室精心培育的,药效肯定好,再进一步也不是没有可能。”
犹豫了下,又自嘲道:“不怕您笑话,在植物培育方面,我虽然有点手段,但也是个半吊子,龙骨草的药效能否稳定遗传,我也说不好。”
董老相信,张一峰在这样的事上,没必要骗自己,但不能规模种植,那金疮药的价值就要大打折扣了。
“一峰,有什么办法能大规模种植吗?”
“有是有,一个是花费时间来实验,另外一个在种植之前,种子特殊处理一下。”
一听有办法,董老立即重视起来。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