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过孟蕴倒也是想起了一件事。
“阿彰,我闻说阴世天地那帝都洛阳里,也有一个名头很是响亮的文会,叫什么《西山宴》的?”
孟蕴话语说得不轻不重,就像是偶尔听说了这么一个文会然后随口跟孟彰问起一样。
可孟彰仍然听出了孟蕴话语中那明显的寻问。
“阿姐你分明是要问我,我是不是真的要在今年参加这一场文会吧?”
孟蕴抿着唇露出一点笑意。
孟彰微微摇头,却应孟蕴道:“确实是有这样的一回事。”
“不过我去赴宴也只是做个观者而已,没想要去做些什么。”
孟蕴奇异看他,问:“真的不想?在那样的《宴集》上肆无忌惮地展现自己的文采和风仪,该是很增光的事情吧。”
孟彰瞥了一眼这个拿自己逗趣的小娘子,一点都没有犹豫,直接摇头:“不想。”
想了想,孟彰还强调一样补充道:“何况我也并不觉得那是多么给自己增光添色的事情。”
孟蕴打量他片刻,半是无奈半是妥协地道:“行吧行吧,既然你真是这样认为的,那尽且由你拿主意吧。”
她就是……有一点可惜而已。
毕竟偶尔在某些春日宴、秋日宴等等集会时候,见别人家的小郎君扬名显才,孟蕴心下不免就存了几分羡慕。
旁人家的阿弟可以随便跑、随便跳、随便玩,能肆无忌惮地挥洒生命的活力,他们家阿彰却不能。
孟蕴知道这样的事实于她不过是感伤,于孟彰才是切切实实的遗憾与不足。
她小心地没让孟彰察觉到这种情绪的存在,很是自然地将话题往侧旁的方向小小一引。
“说是这样说,但是……”
孟彰抬眼看孟蕴,却见她叹气:“你阿姐我是真的很失望啊。”
“嗯?”
孟彰不明所以。
孟蕴觑了他一眼,又是摇头,随后才给出答案来。
“明明你我姐弟,在这些事情上,你竟跟我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这如何不叫我失望呢?”
孟蕴的表情越发的哀怨。
孟彰顿了一顿,面上更见无奈。
“你怎么就不想……在阴世天地里主持《西山宴》的都是些什么人?!”
“他们是先人!
是阿祖!”
“能在他们面前挥洒自己的才华,展现自己的学识,那是何等光彩得意的事情?偏偏阿彰你完全不觉得,就想要躲开去……”
阴世虽然仅仅只是阳世的映照,在很多时候、很多方面都比不上阳世,但阴世里也总有一些事情,是能压了阳世天地这边一头的。
最简单也最常见的,便是这个了。
辈分。
孟蕴成功说服了她自己,看着孟彰的眼睛里更显出了几分可惜。
孟彰稳稳坐定,却是冲孟蕴讨好地笑。
“但是阿姐,那样的事情我真的喜欢不起来……”
这一个时代里的人注重名望,追求的是名扬天下,但孟彰那经受上一世所知所见的浸润,最终烙印在骨子里的却是另一种态度。
闷声发财、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低调、苟;木秀于林和行高于人……
孟蕴到底是没能绷住,她伸出手指去,在孟彰额头上不轻不重地推了一下:“你呦……”
孟彰顺着孟蕴的力道往后仰了仰,才又重新坐直了。
孟蕴摇头,叹一声,道:“才刚说了随你,我便是要反悔,也没有那么快的。”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