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但必须放出一部分收益,否则就是出工不出力,对方都都不好,还不如不卖。
也就是说,歌火了,郝强拿到更多的收益,而不是之前的卖断价十万元而已。
林楠听完了,如果只获得歌曲的使用权,而利用公司的资源进行运营,她并不太愿意接受这样的条件。
双方在收益分配问题上产生了分歧,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最后,手机铃声这一块收益,郝强抛出对赌协议。
当年收益低于一百万元,五五分成;
超过一百万元,低于三百万元部分,四六分成,郝强拿大头;
超过三百万元部分,三七分成,还是郝强拿大头。
所说的收益,都是税前。
在原唱MV、发行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等方面,双方七三分成,郝强拿小头。
比如说,唱片卖了十万片,除去制作成本之外的收益,大概还有一百万元,郝强拿三成,那就是三十万元。
他可不管运营成本有多少,因为这个账是极难算清楚的,人家报假账,他也不知道。
如果是郝强个人拿去运营获得收益,百分百收益属于郝强个人,与林楠的公司无关。
歌曲的版权归属,毕竟还是属于郝强。
如果不是林楠非常看重这三首歌曲,极有可能带火一两名艺人,她不可能答应郝强这么离谱的要求。
歌曲运营需要大量人力物力,还有金钱,极有可能亏本。
如果歌曲真的火起来的话,对双方来说,就是共赢。
如果歌不火,郝强没啥损失,但林楠的公司肯定有些亏损。
双方谈好之后,林楠拿出笔记本电脑,当场把准备好的协议书修改一下,再到附近的复印店打印。
准备好之后,双方正式签署合同,林楠盖公章。
整个商谈过程中,秋雨晴始终保持沉默,没有插嘴,内心却对郝强的谈判能力佩服得五体投地。
她小姨嘴巴可厉害了,可还是在郝强的强势面前败下阵来。
完成相关事宜后,郝强便离开了咖啡店。
秋雨晴给他发了短信,说要陪陪她小姨。
根据双方的约定,每个月的月初,林楠的公司会将上个月的运营报告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郝强。
一旦产生收益,扣除应缴税款后,剩余部分将在月中准时汇入郝强的银行账户。
此外,如果郝强有兴趣,他随时可以到深市的公司实地考察。
在为期三年的许可期内,如果歌曲的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标准,郝强有权收回这三首歌曲的独立授权,以确保他的作品不会被浪费。
按照双方协议,三首歌曲必须在四个月内推出,而不是没有时间期限。
下午四点多钟,林楠离开粤城,公司将利用自身的资源和经验,为这三首歌曲制定全面的推广计划,包括线上线下的宣传、音乐平台的合作以及艺人的演出安排等。
郝强相信那三首歌曲一定能够在市场上大放异彩,他非常期待。
在搞定歌曲的事宜后,他打算着手租赁铺面,为开设他的第一家火锅店做准备。
每一个人创业者,开业之前都是充满了激情与期待。
刚离开咖啡馆没几步,郝强就收到一个猝不及防的短信。
喜欢重生2004:我写字能赚钱请大家收藏:(www.cwzww.cc)重生2004:我写字能赚钱
叶默默曾经救过顾宇洲一命,可顾宇洲却因为一场车祸不记得她。她不顾一切嫁给他,却只能看着他跟别人恩爱,直到她怀孕,她才知道,原来顾宇洲真的没有爱过她。...
游戏降临现实,魔物横行,副本秘境频出,蓝星进入全民转职时代。人类可以通过转职获得超凡力量,杀怪升级,不断变强。穿越而来的林寒再转职后,获得百倍经验的能力。别人辛苦杀怪,艰难练级。林寒随便杀只怪,等级狂飙,并且没有上限,无限升级,无限提升。而且经验还可升级技能,垃圾技能也能升如神技。当诸神降临,欲要行毁灭之举时,林寒看着他们不过千级的等级不屑一笑,默默看向自己的属性。等级百万!基础剑术lv99999!一剑破苍穹,一剑灭神明。...
日头灼人,村头野地忙。小寡妇秀儿拽着张小顺小顺,小顺,该犁地了。张小顺大汗淋漓秀儿嫂子,地刚犁地了,放过我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野生香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1vNHE,女主白甜但不傻!!!)白狸穿了。魂穿兽世小狐狸,睁眼即是恋爱。看着眼前的清冷如谪仙的白蛇,白狸嘴角留下了不争气的泪水。本以为故事就是找个老公幸福生活时,居然发现自己穿的是本兽世小黄文。是个连开局都没活过的连炮灰都算不上的配角(女配设定只是一个增加趣味的副线,主打的还是甜蜜恋爱看美男哈)...
未婚夫勾搭继姐的那个晚上,林芝意转头就爬上了别人的床。在同一家酒店,一墙之隔,林芝意听着那对狗男女的跌宕起伏,却享受着眼下的肆意欢畅。床上,燕城有名的海王徐言川在她耳边低语弟妹,我们可不能输再后来,他们闪婚成了夫妻。所有人都等着看林芝意被弃如敝履,独守空房。甚至有人设赌,赌徐大少婚后还会睡多少个女人。徐言川亲自下赌注1个。婚前婚后,都只有她一个。赌局结束,徐大少带着盆满钵满的翻倍赌注,来到林芝意面前求表扬老婆大人,我给你赢来了一年的生活费,求亲亲,求贴贴!所有人大跌眼镜说好的海王呢?怎么变妻奴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