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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打,那些人还叫着,“死胡人,滚出大唐去!”
“丑八怪,你吓到我的孩子了!”
“你去死吧!”
“我打死你,让你出来乱跑!”
“你还敢来买东西!
够资格吗?”
“拉他见官,把他送大牢里去!”
春荼蘼看得心中一阵阵火大。
这是什么逻辑?权贵欺侮平民,平民就欺侮更可怜的人。
居然还种族歧视,就像某国的法律,只要祖上有一滴黑人的血,不管皮肤多白,也算是黑人。
那胡人又怎么了,如果是安分工作吃饭的,凭什么要随便打人,还要侮辱人家的人格啊,还用这么恶毒的语言。
可见,普通人狠毒起来,就像是生锈的刀子割肉,除了痛,还留下丑陋的印迹。
这就是她从不仇富仇权的原因,哪一阶层没有毒瘤?
情不自禁的,她站起来。
恰在这时,那被打的男人为了躲避那中年妇女的挠抓,抬起了头。
而春荼蘼正在二楼,从她的角度,正对上那张脸。
奇丑无比,连眼皮似乎都粘连了,掩住了眸色。
不认识!
绝对不认识。
但,瞬间,春荼蘼的心揪了起来,生疼生疼。
夜叉!
刚才看身影就觉得熟悉,此刻见他微扬着头,就算面目不识,可心也知道!
他是西突厥的王子,地位崇高,人们相信他为狼神赐与。
他骨子那么骄傲尊贵,视皇权和财富如粪土。
他是武功卓绝的人,万人难敌,出入皇宫,如入无人之境,也能在大半夜里把她从守卫森严的安国公府中“偷”
出来而不惊动旁人。
这样的男人,可现在,几个最底层的粗鄙小民,没有任何武力值的都可以追打他!
这样的男人,就因为突厥和大唐双方的通缉,不能自由自在的行走在阳光下,必须遮盖他英俊无伦的容貌和昂藏不凡的身躯!
这就是他做过杀手杀人如麻,可她却从不怕他的原因。
他的内心善良而高贵,从不愿意伤及无辜。
该做的事,狠得!
不该做的事,绝不滥杀!
否则刚才在店里,他就能宰了所有人灭口,连痕迹也不留何至于狼狈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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