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因为只有这样做,才能够将“敌我信息差”
的优势,给最大化地发挥出来——
毕竟即便江风,可以借助其他途径、渠道,了解九尾禽一族,所拥有的诸多天赋技能,可他终归还是,没有和这一族的任何个体,有过任何切实交手的经验......在其他方面上,尚且是“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更遑论是实战经验呢?
不管怎么说,在抵挡住了,那只六尾妖狐,发动的灵法轰击之后,江风都立刻借助,剩余的烛焰,对这家伙发动了反击。
平心而论,九尾禽一族,虽说素来以“狡诈”
、“残忍”
,呃......还有“风骚”
,而在万族之中着称。
可要知道的是,这一族的肉身素质,放在同境界水准下的十强,乃至是五十强种族里面,却是确实没有,多么得出色。
至少以这只,六尾妖狐的移动速度,是根本不可能,躲得过江风,那扭转了技能性质,在转瞬之间,就已经转守为攻的丝丝烛焰。
当然,除了基础移动速度,不怎么出色,并且自身也并不拥有,可以提升移动速度的天赋技能之外,江风这突如其来的扭转技能性质,尔后转守为攻的战略选择,也是导致这家伙,无法躲开江风,攻击的一大重要原因——
毕竟直接把原本,用于防御的烛焰,作为进攻武器“甩”
出去,是完全可以跳过,调动、运转灵力,以及释放灵决,这一整个过程的。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这无疑可以,节省江风很多时间,并且使得他的攻击,变得更加得突然。
而在同一进攻回合之中,节省自己的进攻时间,显然就相当于,变相地减少了,敌人的准备时间。
对于这只六尾妖狐来说,极其可悲的一点是,他可不像是江风一样,能够在面对,敌人发动的突然袭击时,还有“防御”
、“反击”
与“躲闪”
等,多种方案可供他选择......因为这家伙的肉身与灵能防御力,还有基础移动速度,着实是不怎么出色。
正如这一族的个体成员,肉身素质与灵能综合强度,在同境界水准下的十强种族之中,俱是远远称不上,是优秀水准一样。
而通过昊天塔,精确并且全面的大数据库数据,这家伙已经知晓,从那人族小子的手指缝隙,还有身体各处,疯狂地逸散而出的那些,灰黑色火焰,绝对不是自己,所能够抵挡之物。
哪怕是在完全地抵挡下了,自己发动的那团,飓风利刃的袭击之后,留下的那些诡异火焰,已经并不算是,太过惊人、庞大。
可是在那人族小子,堪称恐怖的灵能综合强度,极为精湛、细腻的灵力操控技巧地作用下,这拥有通过,汲取目标的灵力,来反哺、壮大自身,得以借此给目标,造成更高额、更持久的伤害,以及更加深刻,负面影响的灰黑色火焰,对于这只六尾妖狐来说,依旧是有着,绝对不容小觑的震慑力。
喜欢万族之尊请大家收藏:(
http:www.xiakezw.cc"
target="
_blank"
class="
linkcontent"
>www.xiakezw.cc)万族之尊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