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用比喻来说,程风起就像是他的大脑,亦或是灵魂,程风起死后他以执掌程家的那段时间明眼人都能看出来他看似将这个家族打理得井井有条,实则一塌糊涂,他无法担起程家的大业,是白玄蝉的助力才力挽狂澜把程家从濒死的绝境拉出来。
或许是因为清楚他为人的本质,所以程风起才越过了对他忠心耿耿的江寒把权力继承给野心昭昭的白玄蝉。
白玄蝉危险,但她可以保全程家;江寒安全,但他难当大任——当然,这不怪江寒,怪的是他自幼就接受的‘特助教育’,他没有学过该如何管理一个家族。
如此‘废物’的一个人在何夕看来有个绝对的好处,就是江寒对程风起绝对忠诚,他对人不对事儿,他唯程风起马首是瞻,绝对效忠于程风起,绝无二心,这对她来说非常管用,不会枉费她千辛万苦拿来的罪证——
四年前十月那天,那个被焚烧殆尽的殡仪馆,那件停尸房里的录影带,可是让她搭进去了不少人手,终是皇天不负有心人被她给找到了,画质是差了些但至少能看清里面的人,能够看清是白玄蝉下手杀害了程风起,且陆京墨是帮凶。
“江寒。”
听他这番有些孩子气的发言程逐月停止了对耶稣的凝望低头看向他,“不得无礼。”
“是程老。”
江寒颔首,没再说话。
“寒暄完了,我也该谈谈正事儿了。”
何夕举起烛台挺直了背脊优雅地缓步走上前,“此次前来,我还有份重礼要给二位,此礼可助二位与矢家强强联合,一举覆灭陆家,让陆家成为历史。”
“昂,我们和矢家强强联合,覆灭了陆家,那你做什么?”
面对她口中的宏图霸业江寒不以为然反唇相讥,“坐收渔翁之利吗?你这是把我们当枪使吧。”
话落他果不其然又收到了来自程逐月的眼神警告。
“覆灭过程姜家不会插手,自然最终的战果我们也不会染指。”
“但你想要白玄蝉,对吧。”
这就是江寒对她说话句句反击的原因,他也想要白玄蝉,不为别的,单纯想要她陪葬而已,他没有想要倾覆陆家的宏图大志,他就是单纯想把那个凶手带到程风起面前,替他报仇,仅此而已。
个人恩怨,无关家族。
此话出何夕瞬间明白了他的言下之意,果然是对程风起忠心耿耿,除了程风起他对别人是毫不客气,相比起做为特助,何夕突然觉得江寒更像是程风起饲养着的一条护主极了的狼狗,对主人言听计从,当初人遇害时,咬死施暴者。
咬死施暴者,却也只咬死施暴者。
“看来我和你的最终目的相互起了冲突呢,不过没关系——”
何夕保持冷静,面露浅笑依旧温柔,“我没有强制性想和你交易的意思,你可以先自己去试试,倘若不成功的话可以再来找我。
祝你好运。”
“祝我好运。”
迅速结束聊天的江寒转身离开,他不喜欢空气中这股粘腻的感觉,感觉要溺水,感觉很窒息,总之很难受。
又是长途跋涉地赶回帝都,抵达居所时江寒第一次感受到身心俱疲,恰逢此时Mia见他消息不回打来了电话,接通后他没有隐藏自己语言中的倦意,拿着手机开免提将音量开到最大放在洗手台上。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