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与二老聊了半个时辰,赵洵便起身告退。
此刻的他急需要时间来休整,让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
不得不说,查案探案真的不是人干的活,赵洵起的比鸡早,干的比驴多,所幸结果还算不错,不然真的是欲哭无泪了。
回到房中,赵洵吩咐下人烧了水,之后舒舒服服的泡了一个桶浴。
洗的神清气爽之后,赵洵换了一身崭新的蜀锦长衫。
这玩意的价格比之最顶级的江南丝绸还要贵几倍。
原因也简单。
物以稀为贵。
如今巴蜀并没有承认大周朝是他的宗主国,所以自然也就没有纳贡。
这种情况下,要想买到巴蜀的蜀锦,自然就得花大价钱。
溢价也就不可避免了。
但是成国公府显然不需要考虑这些问题。
赵洵穿的自然也就心安理得。
他熏了熏香,随后舒舒服服的坐到书案前准备伏案写作。
作为一个文科生,软笔书法是选修课之一,赵洵自幼就喜欢写毛笔字,所以日常练习的也很多。
勤能补拙,赵洵的小楷虽然不能算多出彩,但至少工整干净。
铺好上好的湖州宣纸,赵洵一边研墨一边思考着要写什么。
虽然已经答应了旺财三日后交稿,但实际上赵洵并没有想好到底要写一部什么样的小说。
之前他也分析过,这个时代的人相信怪力乱神,而且确实有修行者。
所以志怪小说应该是比较容易火的。
至于三国这种争霸题材的肯定不讨喜,需要改动的地方也多,排除。
水浒这种又容易犯朝廷的忌讳。
从赵洵和显隆帝有限的接触他可以判断,这位皇帝陛下的心眼和针鼻一样小。
这种人若是看到让他觉得恶心的东西,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动用手中权力发动和谐神兽,第一时间将作品扑杀。
与其写个寂寞,还不如从一开始就排除掉这种可能。
红楼倒是可以一写,但哪怕是科班文科生出身的赵洵,对于红楼梦的细节也不能完全记清楚。
这个跟背诗词还不一样,毕竟红楼梦加上续写的部分那么多字数,怎么可能每个章回都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而红楼梦最精彩的部分就是文字。
说白了,这部小说很吃文笔。
同样一个故事,换做别人来写恐怕味道就会完全不同。
赵洵当然不认为自己的文笔会胜过曹雪芹老爷子,所以这个方案也pass了。
穿成被无良叔婶卖给人牙子的八岁小孤女怎么办?雇佣兵出身的聂绾绾表示不怕不怕,开局先分个家!然后再当个小大夫,开个小酒楼,买座小玉山,发家致富就在眼前!去前线的大哥回来了,失踪的父母也回来了,还有个小狼狗整天围着她打转!小日子渐渐滋润起来,聂绾绾觉得自己有亿点点优秀!生活有亿点点幸福!并且想躺平摆烂可小狼狗丈夫却直勾勾地盯着她平坦的肚子媳妇儿,还要再生个小狼崽儿才能躺平!一二三四五,六六聂绾绾数着满屋子蹦跶的小狼崽,一脚将跃跃欲试的某男踹下炕。...
为女友负债累累,却被背叛羞辱,本以为死定了,却获得了无上传承。至此改变人生,不仅美女蜂拥,权贵臣服,更是富贵滔天!曾经欺我辱我者,都将通通踩在脚下。医术,能救死扶伤,也能惩恶除害!...
(每日四更,暴烈爽文!)一场核战,让人类迎来了进化的盛世!血脉等级越高,就越强!少年莫天,开局觉醒S级金刚不坏血脉,化身大肌霸,一路杀杀杀!你跟我讲理就讲理,不讲道理直接打爆你!金刚不坏血脉第一次返祖第二次返祖第N次返祖,盘古血脉!(杀伐果断,极道横推流,不圣母,非喜勿进)...
龙城争霸中,他是洪盛联的双花红棍,打遍全港字头无敌手的悍龙杨晟。港鬼魅影中,他是末代天师传人,周旋在金霄大厦的鬼怪妖异之中。庙堂江湖中,他是镇武堂大都督,权倾朝野,心狠手辣,掀起江湖血雨。高武江湖末...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农家俏王妃简介emspemsp穿越农家女,家徒四壁,爹爹早死,娘亲包子,大哥痴傻,妹子彪悍,看着破破烂烂的茅草房,空空如也的大米缸,林初夏一咬牙,放开膀子去挣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