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楚良明刚开始还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后,立马双手抱胸。
秦疏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男的,要好看的。”
一字一顿,吐字清晰。
楚良明:“……”
有被伤害到,谢谢!
楚良明看他一副八风不动的样子,心下啧啧称奇,果然不愧是学霸,出柜都能这么镇定。
“兄弟,你的择偶标准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这我就帮不上忙了,不过以你的条件,应该还是挺好找的。”
秦疏“嗯”
了一声,有些心不在焉,到底要怎样才能和陈尚认识啊。
楚良明不知为何,忽然有些愧疚。
他看着桌上这些一看就很阳春白雪的书籍,灵光一现,凑到秦疏耳边,十分鬼祟地说:“兄弟,你看片不?”
秦疏满脸写着拒绝:“不看!”
秦疏上辈子死的早,可对这些也不至于一窍不通,至少也是看过避火图的。
只是那个时候人们都保守,这类事情是不可宣之于口的私密。
他有个远房族叔,无心科举,不务正业,不仅流连青楼楚馆,还荤素不济,后来更是因为争风吃醋而丧命。
这个族叔人品有暇,却是位春宫高手,某些作品现在还收藏在博物馆。
这还是秦疏查阅典籍的时候看到的。
原本他是想要查找家族的痕迹,只是沧海桑田,世事苍茫,记忆里的东西都经面目全非。
果然秦氏之后,再无春秋!
后来他在地府工作了几百年,对人世的发展也不是丝毫不知,只是世家的教育根深蒂固,会本能地回避那些污糟。
眼下看到这么多有关两性关系、同性关系之间的书籍,面上虽然还稳得住,心里已经是地铁老爷爷看手机。
至于楚良明所说的“片”
,偶尔浏览器会跳出一些惊心动魄的画面,他都是马上叉掉,只那惊鸿一瞥都会引起他的不适,如果去看,他毫不怀疑自己会去吐上一吐。
楚良明被他看得双手投降,回去后想了想,搜了几部含蓄的文艺片,给他发了过去。
附言:兄弟尽力了,甭谢!
……
夜色深沉,秦疏和楚良明来到酒吧一条街。
这里氛围独特,与临街泾渭分明。
霓虹灯和各色招牌在黑夜中闪烁着各种绚丽的颜色,照亮了整个街道,似乎混淆了黑夜与白天,有一种光怪陆离的昏暗柔和,十分矛盾。
就像是来到这里的人,解开了封印在心底的枷锁,或是享受肆意狂欢,或是浸入更深沉的寂寥。
“是这里了。”
“子夜时分”
的装潢是工业风,灯牌一半是黑色,另一半是白色,其余部分全部是暗灰,秦疏看着这种配色,眼神有片刻的柔和。
这个细节刚好被楚良明捕捉到,秦疏应该没有来过这种地方吧,刚刚那个眼神怎么好像有些怀念?楚良明怀疑自己看错了。
他好奇地问道:“怎么了?”
“很阴间的配色。”
楚良明有些无语,他推开门,“吱嘎”
,听到这个声音,楚良明忽然抖了个激灵。
确实有些阴间,某一瞬间,他甚至以为门后会突然扑出什么奇形种。
这种事情自然不会发生,不过门后的世界确实和想象中的很不一样。
酒吧的隔音非常好,打开内门,震耳欲聋的声浪呼啸而来,炫目的灯光,扭动的身躯,嘈杂的音乐,交织出一片迷离的世界。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