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073说完笑了一笑,深吸了一口气,目光看向了别处。
安小海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伪装网的空隙外,是大半个阿婆角的风景。
那座海洋环境观测站也在其中。
“从前有一座森林,很大很大的森林。
有很多动物在森林里安家,他们自由自在的生活着,繁衍着,自强不息,与世无争。
可是,突然有一天,不知为何,森林里突然滋生出一只强大的恶魔。
恶魔睁开他血红的双眼,贪婪的注视着,眼前这座美丽而富饶的森林。
森林的美好让恶魔心中愤怒,他想了许多恶毒的方法,想将这座森林毁灭,想将森林转变成适合恶魔生长的地方。
于是,恶魔伪装成森林里的动物,开始了他的计划,而森林中的其他动物们,却对此毫无感知。
恶魔自以为隐藏得很好,但他的出现已经惊动了森林之主。
森林之主派出了一位经验丰富的猎人前往森林,这位猎人唯一的任务,就是斩杀掉这只想要毁灭整座森林的恶魔。
为了让猎人能战胜恶魔,森林之主还给了猎人一把非常强大的宝剑。
猎人带着宝剑出发了,他发誓要将恶魔的头颅斩下,彻底抹除恶魔的气息,维护森林的宁静与安全。
他装备精良,动作敏捷,信心坚定!
他迈着如同狸猫般轻盈的步伐,进入了森林之中,仔细感应着恶魔的气息,寻找着恶魔的藏身之处。
同样也没有人感应到猎人的存在,包括恶魔,包括森林中的其他动物。
猎人很快感应到了一丝恶魔的气息,于是他便向着那个方向悄悄潜行了过去。
猎人走着走着,看见一只猴子,正在欺负一只松鼠。
猎人移开了他的目光,这种事在森林中每天都在发生着,太多了,他知道自己管不过来。
猎人继续向前走,他又看到了一只野猪,在肆意破坏着一片美丽的鲜花地。
猎人眉头微皱,但很快还是离开了,这野猪虽然可恶,但只要给鲜花一点时间,他们仍然能顽强的绽放!
如果因为赶跑野猪而惊动了恶魔,那就得不偿失了。
野猪只能破坏一片花园,而恶魔却能摧毁整座森林。
猎人继续向前走,他又看到了一只饿狼,正准备撕咬着一只可怜的兔子,啃食兔子的血肉。
这一次,善良的猎人看不下去了,鲜花凋零了,来年还会盛开,但生命凋零了,就是永远的沉寂。
猎人拔出了森林之主给他的宝剑,挥手一剑,干净利落的结果了这只恶狼。
血腥气弥漫开来,猎人的善良得到了慰藉,可他却不知道,这弥漫得到处都是的血腥气,却被他寻找了许久的恶魔闻到了。
就因为这一剑,恶魔终于察觉到了猎人的存在,并且锁定了他的位置。
于是,恶魔藏了起来,深深的隐藏起来。
此时的猎人才猛然发现,他追踪了许久的恶魔气息,突然断掉了。
猎人知道自己犯了错误,可此时已经没了补救的机会。
没有回头路了……之前所有努力都化成了泡影。
猎人无奈,只能从头开始。
很快,猎人又意识到,他所犯的错误,可能要比他想象的还要严重得多!
隐藏得很深的恶魔在森林中不断游走,它所造成的破坏,比那只饿狼严重百倍千倍!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