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玉简中记载了煞气的名称,功效,以及产地,很是详细。
焚莲真火煞?
这个煞气的名字陈林倒是很生疏。
随即他就自嘲一笑,好像除了桃花煞,现在他还不知道别的煞气名称。
不过当他看到这个煞气的介绍时,顿时精神一震。
焚莲真火煞,上品,火属性,适合修炼至刚至阳功法者凝练使用,也可用淬炼肉身,凝练过程十分痛苦,凝练融合之后可获得真火神通,神通强弱与凝练煞气的多寡相关。
注意事项,适可而止不可强求。
产地则是一個简易地图,标注是黑水泽深处的某个地方。
看完之后,陈林再次暗暗感谢了一番洛清澜。
对方不愧是女修,心思实属细腻,该介绍到的都介绍到了,而且还是上品煞气,之前被强买强卖的怨念也弱了许多。
“真火煞,凝练成功可以获得真火神通,还真是个好东西,怪不得价值那么高。”
陈林一边摸着葫芦容器,一边喃喃自语。
真火是筑基修士才能使用的神通法术,而凝练这个煞气之后,练气修士就能拥有,可谓是一个相当强悍的手段。
无论是用来对敌,还是用来炼丹,都是妙用无穷。
还有那个化妖符,有了真火之后,他就可以炼制了。
陈林估计,洛清澜也是知道了他会炼丹,所以才选了这么一个煞气给他。
这样的话,他之前的猜测就八九不离十,将自己身上可能有灵乳的信息传递给对方的,应该就是那个珍宝阁沈掌柜。
因为除了赵梦如之外,他说出过灵乳这两个字的,只有这个人。
“这老家伙,浓眉大眼的竟然也不是什么好人。”
陈林恨得牙痒痒。
但是这件事情,他却是不会去质问的,甚至不会表露出分毫。
洛清澜已经是金丹强者,心态变成了什么样无可揣测,不能因此得罪了对方。
放下心事,陈林将葫芦法器拿在手里,轻轻运转法力,将封闭的口部打开一条缝隙。
一缕淡红的气体从里面飘了出来。
顿时,整个修炼室的温度就开始剧烈提升,眨眼间就到了极高的程度,然后一丝丝奇异能量附着在他的身上,凡是皮肤裸露之处都如针扎般灼热。
陈林不由得大吃一惊,急忙将葫芦重新封闭。
只是这么一点儿就如此霸道,若是全放出来,还不把他给当场烧死!
怪不得玉简中提醒,要适可而止。
把葫芦放在地面上,陈林就站在蒲团之上,脱掉衣物,开始转金刚炼体诀。
随着功法运转,室内漂浮的炙热能量开始向肌肤内钻入,刺痛感更加强烈。
而且不止是钻入的一瞬间刺痛,这些如牛毛般的能量丝在进入肌肉中后,依旧十分活跃,在肌肉中不断游动,使得皮肤都渗出了殷红之色。
足足用了一炷香的时间,他才将钻进肌肤中的能量炼化吸收完毕,整个人已经是汗水淋漓。
陈林看了看身体,汗水混合着渗出来的血丝,整个人如同血葫芦一般。
果然不愧是上品煞气,真是霸道!
陈林是惊喜交加。
惊的是这煞气破坏力太强,吸收起来肯定要遭一番好罪,喜的是这东西炼体效果极佳,似乎十分适合金刚炼体诀,就这么一小会儿,便感觉到停滞已久的进度有了那么一点点的变化。
很快,陈林的眼中就只剩下的坚定。
只要能增强实力,什么疼痛都得忍耐,不吃苦中苦,怎么活得久!
平静的邺城下掩藏着巨大的阴谋,旧日支配者的信徒们潜藏在这座千年都市下,策划着邪神的回归。业余侦探高觉,由于SAN值太低的缘故,屡次被卷入阴谋中,看他和他的伙伴们经历的一个又一个怪奇事件,他们是否能够阻止邪神的阴谋,保护自己和这座现代都市,敬请期待邺城怪奇事件簿!...
程北小时候有个算命的老头说他将来是大富大贵之命,餐餐都有大鱼大肉相伴,甚至能达到黄袍加身的成就!没想到竟成了外卖配送员,一天,一个配送费200元的天价订单,将他牵扯进了十年前的一桩悬案中是无情的地狱,还是他人生的转折点?...
哪怕你是一颗普通的石头,在这里也会被锻造成钢铁。你看到的,不过是一群人的生命倒计时。一个现代人穿越到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在经历过战火的洗礼后,一步一步成为一名合格的战士。而这一切,都要从长津湖开始说起...
她本是一代绝世特工,意外穿越成了不受宠且巨丑无比的弃妃。没关系,她空间在手,药丸一吃倾国倾城。下人不听话?打残!绿茶装可怜?毒哑!什么渣男贱女还敢到她面前嚣张,她毒的她们六亲不认!更有可爱萌宝给她撑腰。娘亲,听说爹爹休了你?没关系,我已是天下盟主,给你发了招亲令五国国君都来求亲了。寒王咬牙切齿,转头柔情似水对她说道爱妃,本王错了。求你回家吧!...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s市有两名有着吸血鬼之称的人物,一位律师界的叶海蓝,一位商业界奇才连傲天。一次交通事故,钻石对钻石的强强对碰,相亲变成了相杀。暗青色的房间中,某男好看的唇角勾的极其地冷傲你知道跟妓女行业最相似的职业是什么吗?某女不怒反笑,双腿主动攻击夹着某男的窄腰不如,三千万,我买了三夜!一次一千万!如是,有史以来素有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连大总裁以各种罪名被发了律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