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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绵的山麓犹似披上一层绛纱。
这一仗,明兵战死大半。
其实,说战死,也不大恰当。
明兵未战先慌,说到底是被自己害死的。
僮兵不到一万人,而明兵足足两万,如果明兵个个像僮兵一样顽强不畏死,此战孰胜孰败,尚难预料。
但世事没有如果,只有结果和后果。
……
殷正茂率领五千残兵败将,退回总督行辕。
这是他第一次与僮兵交锋,以溃不成军告终,总算见识了对方的彪悍和己方的懦弱,尚来不及总结经验教训,第一时间便喝问:“督军御史归来否?”
仗打败了没关系,可以接着再打。
但若一交锋,便将皇上钦点的督军御史弄丢,那麻烦就大了。
留守将士一一摇头。
殷正茂一跺脚:“他奶奶的,还不快去给老子找。”
覃天光当即吩咐两名守备,各领一千人马,借着朦胧月色,前去打探寻找水墨恒的下落。
水蛋全身血迹斑斑,有他自己流的,也有别人溅的。
回想水墨恒冲锋陷阵的情景,终于明白原来大哥的荣耀不是靠运气,而是靠拼命赢得的啊。
殷正茂见将士们一个个神情沮丧愁眉苦脸,气儿不打一处来,大声训斥道:“都给老子站直了,身为一名将士,吃败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根本没有勇气去战斗,见了敌人如老鼠遇见猫。”
“报。”
一名士兵慌慌张张。
“有屁快放。”
殷正茂大袖一挥。
“大人,据探子回报,匪徒将宜山县令的头颅挂在城门上,弃城而去。”
“他奶奶的,又来这一套。
老子打过败仗,可从未像今天这么窝囊。”
殷正茂恨得牙痒痒,可心中的气儿又不知对谁出,“有督军御史的消息没?”
“没,没有……”
“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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