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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月跨着篮子走出了村庄,没走出多远,身后传来车轮的声响。
她回头一看,是一辆骡车,赶车的是一个中年汉子。
“月丫头,你去哪里?若是顺路,大叔捎你一程。”
凌千峰憨笑着说道。
村里大部分人都很同情云岚嫂子一家,只是宋氏是个厉害的泼妇,他们不愿意跟她发生正面冲突。
私下,他们都偷偷的帮衬着母女几人。
要不然,这娘仨的日子早就熬不下去了。
“大叔,我要去集市上,您顺路吗?”
凌月很有礼貌的回答。
“那上车吧,我要去修理农具,马上要耕地了,这人巧不如家什妙啊!”
凌千峰缓缓的将骡车停在路边。
到了集市两人就分手了,凌千峰嘱咐凌月晌午时分他在大柳树下等她。
凌月找了一块空地,抓出一只五彩斑斓的野鸡开始大声叫卖起来。
只是围观的人多,却连一个问价的都没有,普通的百姓家这个时节是没有闲钱打牙祭的。
小半个时辰过去了,篮子里的野鸡比凌月还精神,她喊得口干舌燥的,心中也焦躁起来。
这样下去可不行啊,她暗暗的着急起来,娘几个可都等着这些东西换一些嚼裹呢!
她歇了一会儿,皱着眉头思索,很快有了主意,现代人招揽生意的办法不就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她也可以灵活运用啊!
“瞧一瞧看一看啊,这野鸡不但好看还好吃啊!
它的羽毛可以做鸡毛掸子,还可以给孩子扎毽子。
它的肉细嫩鲜美,野味浓郁。
这可是家养的母鸡和猪肉、牛羊肉比不了的啊!”
它不但味美,还是上好的滋补佳品,吃了之后让人变得聪慧,止泻痢,对久病不愈的人大补啊!
孩子、妇女、老人吃了强身健体啊,这可比甲鱼功效还好,最关键是它好吃不贵啊!”
凌月把能想到的赞美词都说了出来。
别说,这广告效应还是不错的,她的身边儿很快聚拢了几个人。
一个身材略略有些肥胖的男人狐疑的问道:“小姑娘,这东西真有你说的那么好?”
凌月一高兴,就有些得意忘形了。
她笑着说道:“当然是真的,以前有一位皇上还题诗夸赞呢!
说的是名震塞北三千里,味压江南十二楼。
您听听,厉害不啊?”
“哪位皇上?我怎么没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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