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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玉的视线落在方芳的身上像被施了定身术一样,久久没有移开。
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深深的惊艳。
方芳不动声色的打扮确实是美的,符合当代大多数男生的审美标准。
秦玉是男人,自然在此之列。
反观我,从不注重外在的穿衣打扮,常年简单的校服,脚上穿的鞋已经旧得不成样子。
从外表来看,方芳是朵盛开的白莲,娇弱而令人怜惜,而我则是生长在旷野之中头顶烈日、脚踏黑土、随风雨飘摇的小雏菊。
够清丽,够坚强,却不够吸引秦玉的眼光。
我自己都觉得自己灰头土脸,也不怪秦玉会屡次地选择她、放弃我。
只可惜,以貌取人,在我看来是愚蠢的。
芳芳略带嘲笑的目光在我周身转了一圈,娇嫩地开口道,“梧桐,你怎么还没走呢,不怕迟到吗?阿玉,我们走吧,要来不及了。”
秦玉回过神看了我一眼,有些尴尬地说,“啊,方芳,昨天不是你和我说的你的脚好了,不用我再载你吗?”
方芳的腾得脸红了,难堪地向后退了一步,又是那副怯怯懦懦的样子,嗫嚅着说,“对不起梧桐,对不起,我忘记了我的脚已经好了,这些日子来找秦玉已经成了我的一个习惯,我是情不自禁的。
对不起,我只是习惯了而已,真的没有别的意思,我这就走。
我可以走,我自己可以的。”
好一个情不自禁!
她竟然又来含义我?
明明这一切都和我没有关系啊,怎么反倒像是我欺负了她一样呢?她对我来说根本就是无关紧要的,我从没有特地把注意力分散在她的身上过,更别提千方百计地去算计和欺负她。
不可能的。
还有秦玉,他最是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今天分明是他主动等我,我没有找他,也没有不允许他继续接送方芳。
这一切与我,没有一分钱的关系。
可是,面对方芳隐晦的指责,他却一句解释的话都没有。
秦玉像是忘记了一分钟前还在请求我坐上他的自行车,眼睛里涌上特别特别明显的心疼,“方方,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只是......”
“没关系的,没关系的。”
阿玉芳芳用力地摇头,把眼中含着的水滴摇成纷飞的玉屑,让她看上去格外的招人怜惜,“是我的错,是我的错。
阿玉,你载着梧桐去吧,我自己可以,真的可以,我先走了,你们也快点,不要迟到了,再见。”
她委屈地咬住唇角,眼里弥漫着两小团雾气,一步三回头。
秦玉痴痴地盯着方芳的背影,右手伸出,似乎想要将人留下来,却因为有我在侧,而不得不控制自己。
看着那两位依依不舍的样子,我突然觉得自己就是那打散鸳鸯的大棒子,极其的招人恨。
“好了,别在我家门前演了,真腻歪。
我自己走,你们想怎么样自己决定,与我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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