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但那种成就感却是无与伦比的。
他们在成为山匪前,也是普通的老百姓,因着苛捐杂税等各种原因,被逼上山当匪,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
如今手底下有了赚钱的煤矿,腰间还挂上了常备军的腰牌,不愁吃不愁穿,反倒觉得这样的日子也很好。
某个山头上,将最后一个逃窜的山匪绑好,一个当家的抬手接住空中飘落的雪花,问身旁的地方军兄弟,“老弟,你有没有觉得,雪越下越大了?”
“是啊,来时地上已经积了雪,现在都快有一捺厚了吧。”
那地方军兄弟抹了把脸上的血,多日的并肩作战,他们已经养出了深厚的战友情谊,“也不知要下到什么时候,今天就先到这里吧,免得雪更厚了,就回不去了。”
“正有此意。”
常备军们收拾了一下残局,带着清剿的东西一起下山。
地上的雪层越来越厚,天上飘下来的雪花也如鹅绒一般大小,冬季刮骨的寒风吹了起来,灌入常备军的革甲里,令人不禁贪恋起家中生煤后的暖意来。
想回家了。
这么想着,众人不禁加快了行走的速度。
不仅是山匪们发现雪越下越大,谢承泽也发现了,时间愈发紧迫了,他得在第一场暴风雪来临之前,将人马都安排好。
千金寨里,他蹲在一个水桶面前,伸手轻轻摸了一把里面冻结的圆柱形冰块。
水桶内凝结出来的冰块晶莹剔透,是谢承泽煮沸水后时不时搅拌,一直盯着才最终凝出了如此透明光亮的冰体。
不过,这冰块,他取不出来。
“沈——大强!
!
!”
仰起脖子,谢承泽嗷了一嗓子。
不多时,沈渊便从远处踏雪走来,手里持着一份没看完的木色卷轴,清风霁月的气质在这雪中衬得如雪中梅君,与怀里狼狈搂着一大坨红裘衣摆、蹲在地上十分没形象的美艳青年形成了鲜明对比。
垂眸看着面色故作无辜的青年,他轻勾唇角,语气戏谑,“看来殿下很想让臣喊您小圆圆呢,只是这暗示的法子未免太过含蓄,臣差点没回过味儿来。”
谢承泽:()你别瞎说,才没有!
“帮我把这冰块中间挖出来一部分,然后再把它取出来。”
谢承泽指挥着,搓搓手看起来十分兴奋和期待,“一会儿我给你制作一个丑丑的东西~”
沈渊:……“殿下还真是诚实呢。”
将手里的卷轴放到谢承泽手里,沈渊蹲下来,从靴中抽出一柄精致的匕首,开始在冰块中央凿出一个方形的空洞。
待差不多了,他向水桶之内缓缓输入一层薄薄的内力,使其微微融出一层水渍,继而脱离了水桶变得滑溜起来。
随后将那晶莹的冰块轻轻斜倒了出来。
谢承泽连忙转身,在旁边的锅碗瓢盆里,翻出了一支红蜡烛和火折子,将蜡烛点了起来。
烛火被风吹得摇摇欲灭,沈渊起身换了个位置,将吹向烛火的风遮掩得严严实实,谢承泽则将蜡烛插进那冰块的空洞中,塞了些雪将它压实在里面。
橘黄色的烛火微荡,透过晶莹剔透的冰块散发出微弱又柔和的光线,似是将夏日耀眼的日光抽丝剥茧,凝固储藏在了冬日的冰块里,在这片银装素裹的世界里,编织出了冰雪与光影交缠的幻境。
“这个叫冰灯,是不是还不赖?”
谢承泽的指尖轻轻划过晶莹的冰灯,一双水眸灼亮无比,似已看到了他想象中画面,“若是能够将它雕成兔子模样,定会好看极了。”
沈渊垂下眉眼,目光落在了那晶莹的冰灯上。
兔子冰灯么……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