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13章迫不及待
“迟菀那边处理的怎么样了?”
时泰清问汪淑梅。
“已经说好了今天过来把离婚协议签了。”
这些年来,这还是第一次汪淑梅提到迟菀的时候心情不错。
“我们时家待她不薄,她只要还有一些自知之明,就不应该再纠缠时颂不放。”
时泰清听了之后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情绪,待她不薄吗?
他不过是用一点小小的成本把迟菀抚养长大了而已,至于真正的目的,他谁都没告诉过。
“那今天迟菀来了就你去应付吧,我身体有些不舒服,就先回房间休息了。”
说完,时泰清就在管家的搀扶下回了自己的房间。
迟菀来之前特意画了个淡妆,她昨晚哭了太久,眼睛都已经肿了,她不想自己看上去太狼狈,都要离开了还要被他们看笑话。
“你来了?”
汪淑梅笑眯眯地说,“我已经让律师写好了离婚协议,你看一下内容如果没有问题的话,就在下面签字吧。”
迟菀拿起离婚协议看了一眼,时颂所有的财产都是婚前财产不做分割,二人竟然是因为感情不和离婚,这张离婚协议给迟菀开出的条件是净身出户。
似乎是看出来迟菀的想法,汪淑梅说道。
“时颂所有的财产都不做分割,但只要你愿意乖乖离开他,我会给你一笔补偿金的。”
迟菀听后却只是淡淡的笑了笑,和时氏那12%的股份比起来,补偿金算什么?
可她懒得和汪淑梅纠缠,补偿金她也不打算要。
迟菀干净利落地在离婚协议的下方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她毫不犹豫地把文件推到了汪淑梅面前。
“不用。”
“你们时家的一切,我都觉得恶心。”
就在迟菀说完准备转身离开的时候,回过头却看到时颂就站在门口。
迟菀不知道他在这里站了多久,也不知道他听进去了多少。
时颂静静的看着她,过了半晌才艰难开口:“你就这么迫不及待离开我吗?”
他原本以为,迟菀把他的讨好都看在眼里,看到他有在努力改变,就不会再执意离婚了。
却没有想到,她还是要走。
迟菀宁愿不要钱也要离开他。
时颂眸色深沉,迟菀知道他已经发火了。
“和平离婚,就是我们两个之间,最好的结局。”
迟菀想了想之后神情复杂的说。
她这些年也是刻骨铭心的爱着时颂,哪怕是现在见到他,迟菀也需要极力克制,才能坚定自己的态度。
“谁跟你说我同意离婚了?”
时颂大步走上前,抓着迟菀的手腕,他一字一句的质问道。
迟菀痛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想抽回手,却无奈二人之间的力气悬殊太大。
他不想放手,迟菀就一点办法都没有。
“签字离婚,放过我吧。”
“不可能,你想都不要想!”
时颂通红着双眼一字一句地说,“你离开时家还能去哪?爷爷不是对你最好了吗?你连他的感受都不顾了吗!”
时颂抓着迟菀的肩膀。
...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一代狼王纵横四海,凯旋归来后,竟然被师父逼着和女总裁相亲???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的名门女总裁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一朝穿越,医学女博士凤颜玉发现自己肚子里揣着崽正在结婚的路上。未婚先孕可不提倡啊!更何况是在古代!等等等啊!我还在花轿里啊!怎么就要生了!新婚夜刚卸完货,丞相夫君就踹开门,告诉自己娶她是为了白月光的解药。傻子公主被篡位的皇帝嫌弃,丞相夫君对自己冷眼相待,白月光伪善只会装柔弱哭唧唧。狗男人真烦,带着白月光快滚吧。和离不算事儿,萌宝一抱,逍遥去了。后来,当他得知所有的真相,以江山为聘,求娶她为妻。颜颜,给我一个机会。这天下是你的,我也是你的。回头看我一眼,好不好?俩萌宝滚!江山留下!人滚蛋!...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一个两千年后的灵魂,穿越到了公元前260年赵孝成王丹的身上。为了摆脱将来沦为秦始皇一统天下垫脚石的命运,赵丹决定还是把这个统一天下的担子放在自己肩膀上好了。但在那之前,赵丹得应对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此时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