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她消停了,梅蔷花这才打开身后的门,侧身,等着她进去。
罗月红大概心里也是有些被人围观的羞耻的,一骨碌地起身,拍拍衣服上的灰尘,老实地进了屋子。
她这要死要活的行为,只有在乎的人才会受牵制,梅蔷花不是她儿子,只会觉得烦躁。
而且站在外人的角度来看,怎么看都是她做的过分。
罗月红在饭桌边坐下,端起她那碗饭,擤着鼻子小口小口的吃饭,模样看起来可怜的很。
梅蔷花差点气笑了,刚刚还那么大声呢,现在这副可怜委屈的作态是什么意思?
你委屈?人林晓才委屈无辜呢,落在你们母子俩人手里,天天承受冷暴力和挨打挨骂的。
深呼吸出一口气,好半天才忍下心中想骂人的冲动。
饭锅里还有一碗饭的分量,那是严齐的,在家里,他是能吃饱肚子的。
梅蔷花无奈的叹了一声,拿着自己的碗把饭盛出来,坐到她身边,把碗里的饭倒进她碗里。
“喏,也别说我偏心,俩人都有份。”
说实话,这个年代,罗月红孤身一人带大一个孩子确实不容易。
她也不是什么缺大德的人,做不来欺负一个单身母亲的事情,在无法确定任务内容的时候,她愿意掰一掰罗月红的性子,如果能改,最好,如果不能,那就远着相处。
梅蔷花觉得,以她的金手指能力,在这个年代,在罗月红晚年的时候,给她找几个护工伺候她也不难。
反正自己是不会想她亲儿子那样伺候她的。
“你不吃啊?”
罗月红抽着鼻子,红着眼睛问。
梅蔷花没好气的说道:“不吃,气饱了。”
她没说话了,有些委屈的吃着碗里的饭,数着米粒吃,也不伸筷子夹菜。
梅蔷花见状,一脸无奈,拿着自己的筷子给她夹菜。
她吃一口饭,自己就给她夹一次菜。
罗月红抬眼看了一眼一脸认真给自己夹菜的儿子,心里的委屈慢慢的消了下去。
儿子还是在乎我的。
吃完饭,罗月红想收拾碗筷,梅蔷花阻止了她,“去洗澡,洗完早点休息,这里有林晓呢。”
听到这话,罗月红觉得儿子也没那么在乎林晓了,放下手里的碗筷,欢欢喜喜的去收拾东西洗澡去了。
情绪来的快,去的也快。
筒子楼的浴室在一楼,公共浴室,得自己提着热水下去,不过现在是夏天,半桶热水提下去,掺点冷水就够了。
等罗月红出去了,梅蔷花这才敲响房门。
门一打开,是林晓不安的神态。
那碗饭还放在书桌上没动。
梅蔷花又忍不住叹了一口气,短短几个小时,都把自己几个任务世界的气都叹完了。
放轻了声音:“赶紧吃饭,吃完了早点洗澡休息,我明天还要上班呢。”
说完就转身去收拾碗筷了。
林晓眨眨眼睛,他这次竟然没有不耐烦?
心里有些开心,嘴角就带上了笑容,再没顾忌的端着碗大口大口吃了起来。
吃完饭,端着空碗出去的时候,就看到他在洗碗。
明明他刚才说让自己洗的。
梅蔷花听到脚步声,回头一看,“吃完了?碗拿来。”
未来的世界中人类由于不可调和的理念冲突分裂成为对立的泰伦和塞伯利安两个新种族爆发了以灭绝对方为目的的灭族战争,战败的泰伦一方为了弥补压倒性的战力差距生产了大量克隆士兵作为兵源,然而战争中克隆士兵大批叛变,泰伦战败的形势已经不可逆转,主角作为最后保持忠诚的克隆士兵参与了保存泰伦最后火种的计划。计划即将施行时敌对派系塞伯利安来袭,主角尽管努力抵抗依然没能保存下大多数准备冷冻储存挨过接下来几千年的泰伦人,绝望中最后一位泰伦生存者将自己的身体和主角对换寻求一死,主角成了唯一在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战败者。几千年后时光荏苒,主角在巧合下被新世界的人类唤醒,赫然发现世界文明已经退化成原始的形态,而原本与泰伦争夺地球的塞伯利安人也离开了地表在太空中对地上发生的一切呈观望态势,主角为了追寻自己冷冻睡眠这几千年地上都发生了什么,跟唤醒自己的冒险者一起踏上了一段身不由己的奇幻之旅。...
张晨穿越诡异世界,联手小哥,重铸钦天监!天不诛之妖,我钦天监来诛!地不填之堑,我钦天监来填!死亡公路,车祸频发!关注高速官方,立镇魂石,颂往生经!地铁塌陷,无法通车!关注城建官方,打七星钉,刻穷奇像!水库命案频发,闸门松动报警!关注水利官方,以青铜铸霸下,托铜棺沉于湖底!长江屠蛟,昆仑镇魔!西出蛮荒之地,东临海天之巅!凡九州之域,钦天监之辖,神魔皆避!...
年代团宠学霸萌宝 沈溪穿书后,发现自己是个抛夫弃子的恶毒女配角色。 原主是个下乡来的城里知青,嫁给男主后,得到回城的机会,果断抛夫弃子,跟城里的小白脸跑了。 沈溪了解剧情走向后,差点一巴掌拍死自己。 一双儿女那么可爱,她竟然嫌弃? 丈夫身材好,颜值好,她还嫌弃人家身强力壮? 霍明川看着越发温柔细致的媳妇儿,有点把持不住了。 乡下糙汉泥腿子vs城...
都市电竞日常直播陪玩代练无脑爽文林天穿越蓝星,这里全民都在玩王者。但没想到原主身患绝症,只剩七天可活。绑定游戏系统后,他成为无敌全能选手,且做任务就能加生命。任务1给女老板陪玩,获得好评加一天生命。任务2给女老板代练,完成单子加两天生命。任务3随着系统功能逐步解锁,他还获得了内含房车技能及各种道具的宝箱。陪玩撞车德华,在土鸡高地虐泉一打五。...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