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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错爱12(第2页)

“你把这件事详细和我说说,越详细越好。”

“就在两天前吧,那天早上吃饭的时候,我哥说,头天晚上他把客人送到目的地后,就骑车往回返,结果在路上有只流浪狗突然冲出马路,害得他急刹车,结果摔了一跤,车的后视镜都摔断了,他爬起来后就去找那只狗,然后用绳子绑了起来,拖在车的后面,一直把那只狗给拖死了,然后他就把狗卖给了一家大排档。”

钱玉彬的话再一次肯定了凶手的行凶动机的确是替狗复仇,尤其是虐杀狗的,他都不会放过,而且还要用和遇害人杀狗的同样的方法杀人。

凌风思索了片刻,接着问道:“那你知道你哥是在什么地方遇到那只流浪狗的吗?”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他当时好像是说在新洲路,但具体位置没有说。”

闻言,凌风立刻想到,新洲路离摩托车遗弃的地点仅相隔了两条街,于是他立刻组织侦查员在新洲路展开对沈辉的地毯式搜查。

之所以他会认为沈辉躲藏在新洲路一带,除了和摩托车遗弃的地点有关外,也和钱玉恒杀狗的事有直接关系。

钱玉恒杀狗并不是有预谋的,只不过是碰巧,而且这事就发生在他遇害的两天前,他也只是在早上吃饭的时候和家人说过,就算他第二天和外人提起这事,有没有可能那么凑巧就正好传到沈辉的耳朵里呢?而且沈辉现在是通缉犯,他有可能大白天的在街上四处闲逛,寻找“猎物”

吗?虽然不排除某些巧合存在的可能性,但是对于凌风而言,他更在意的是实际的线索,在他看来,沈辉并不像是一个会听人随口说说杀了只狗,就盲目行凶的人,那样的话估计所有杀狗的和吃狗肉的人都有可能成为他的目标,这一点其实从第一起和第二起凶案就不难看出。

赵凯杀的狗应该就是薛琪养的“雪花”

,而狗的尸体在宠物店被偷走了,这个偷狗的人很可能就是沈辉,他当时应该是一路跟着赵凯回到了学校,但是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入宿舍楼,之后看到四名学生抱着“雪花”

跑到了宠物医院,他也就跟去了,也正因如此,他才有可能知道“雪花”

遇害的经过,从而对赵凯产生了杀机。

李伟被杀,从当时沈辉所住的地点来看,很可能是他在逛市场的时候发现李伟杀狗的残忍手法,所以动了杀机。

从以上两个人遇害的情况不难看出,他们遇害都很有可能是因为沈辉亲眼目睹了他们杀狗的过程,所以才对他们产生了杀机,由此可见,沈辉应该不太可能因为是听了钱玉恒说杀狗的事,才对他产生了杀机,而是很可能亲眼目睹了他杀狗的全过程。

而钱玉恒是在新洲路附近抓到的狗,沈辉如果住在附近的话,倒是有可能目睹全过程,甚至还有可能一路跟踪着钱玉恒,这样似乎也就能解释的通为什么他会盯上钱玉恒了。

调查的结果果然不出凌风的预料,侦查员在新洲路南面的一处老旧的住宅小区发现了沈辉的踪影。

闻讯,凌风迅速带领侦查员赶到了这处住宅小区。

这个住宅小区建了有近20年的时间,总共有6幢楼,高8层,没有电梯,每幢楼有5个楼道,户型结构为一梯两户,每个楼道前都装有一扇防盗门,不过门锁早已经破烂不堪,根本起不到任何的防盗作用。

由于大多数原来的业主早几年都搬了出去,所以现在住在小区内的大都是租客,可以说是鱼龙混杂,再加上小区内的物业公司因为收不上物业费,早在几年前就撤离了小区,没有了管理人员,小区显得更加的混乱,像底层的杂物间被撬,自行车被盗都是常有的事。

在了解完小区的大致情况后,凌风在一名侦查员的带领下来到了位于3号楼中间的楼道前。

侦查员指着楼道左边的一扇窗户,轻声说道:“凌队,根据我们的调查,沈辉就住在这里,不过他在不在家就不知道了。

据对门的邻居说,他只在沈辉刚搬来的时候见过他一次,但是因为他当时戴着墨镜,帽沿也压的很低,所以样子没看清,只是简单的打了个招呼,那人自己说叫他沈辉,之后就再没说什么话了,原本邻居还想帮他搬行李,但是被沈辉拒绝了。”

“联系上房东了吗?”

凌风皱着眉头,盯着沈辉租住的房间的窗户,问道。

“已经联系了,正赶过来。”

正说着话,一名侦查员走到凌风身边,轻声说道:“凌队,房东到了。”

“叫他把房子的钥匙拿来,先进屋抓人,你们几个到阳台底下守着,防止疑凶跳窗逃走。”

凌风仔细的叮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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