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边海宁看着陆霄精准快速的找到两窝蜂子里的蜂王,实在没憋住开口问道。
“长得虽然差不多,但还是有区别,而且有规律的。”
陆霄一边把蜂王装进标本盒,一边说道:
“蜂王的体型更大一点,因为要产卵,肚子也会更大。
它活动的时候,普通的工蜂会给王让路,而且它也一般只在巢脾的中心或者是底部活动,这样其实就已经很好找了。”
边海宁:……
并没有,我看它们还是长的都一样。
带一部分存放卵和幼虫的巢脾与工蜂,回去就可以把蜂王和这些一起放在蜂箱里养起来了。
至于蜜脾,陆霄只割了一半左右,剩下的一半是留给蜂群的。
失去了蜂王之后,它们很快就会生成新的王,也不用担心种群会就此散去。
留下的这些蜜脾,就是它们发展的根基。
回到驻营的地方,好好的休息一晚,把这些东西收拾收拾,陆霄和边海宁便在第二天一早踏上了归途。
虽然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被迫中途而止,但其实这一趟的收获还是很不少的。
所以就算没能发现与长青坐标根源相关的线索,陆霄也已经很满足了。
尤其是那个被触发了的特殊阶段任务。
虽说用直觉来判断事物未免有些荒谬,但陆霄总觉得,那个任务也好,第1阶段选定的四个目标也好,还有发现的那些原始种,都和他想探寻的那个真相脱不开干系。
总有一天会变得明朗吧。
因为是原路返回,再加上是骑马赶路,回去的速度较之来时要快上许多。
“海宁,先等等。”
一路纵马,在途经某地的时候,陆霄忽然喊住了边海宁。
“怎么了?”
边海宁赶紧拉住缰绳,紧急刹闸。
“我要把这个小家伙放下。”
陆霄翻身下马,从背包里把小穿山甲抱了出来。
因为是白天,昼伏夜出的小家伙这会儿还改不掉生物钟,蜷缩着身体睡得正香。
“你这是……要把它留在这里?”
边海宁四下看了看,这才发现陆霄停下来的这个位置,是发现那只小穿山甲时扎营的位置附近。
“穿山甲的食性太特殊了,它只吃各种昆虫幼虫和白蚁。
咱家那只小孔雀雉,虽然也是以虫为食,但它是杂食性动物,没有虫子的时候吃点鸡饲料吃点浆果蔬菜,都能对付。
但小穿山甲不是。
它现在还小,吃的也不多,压力可能还没那么大。
但是等它再长大一点,成年的穿山甲一天就能吃掉一斤的白蚁,我们上哪去给它弄?
现离开这里跟我们回去,它饭都吃不饱的。”
边海宁沉默着点了点头。
这确实是个严峻的问题。
穿山甲又不像豹妈和小狐狸那样能迅捷的奔跑来回,去最近的林子里吃顿饭再回来,可能就已经是半天的路程了。
陆霄轻声说道:
“我当然也很喜欢它,但是总不能因为我喜欢就让它离开最适合生存的地方,这里才是它真正的家。”
一边说着,陆霄一边把小穿山甲放进了枯树下一个相对隐蔽的洞穴。
“一起相处的这几天你应该很开心吧,我也很开心。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