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狼群有代代传承的寻找草药治病的能力,针对内外伤或是不同的症状,也会寻找不同的草药处理。
白狼就把自己认知中印象里所有能治病的植物全都找回来,嚼碎了喂给她。
狩猎回来的猎物,营养最丰富也最好入口的内脏和嫩肉,永远都属于她。
平日里的狩猎计划,也不用她再参加,她只需要和族群里其他带崽或是年迈的狼等着,好好休息就可以。
但就算这样,她还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天一天的衰弱下去了。
白狼开始无心为族群制定狩猎计划,它每一天都比前一天更慌张无措。
它真的很害怕某一天离开,回来的时候她就已经不会睁开眼睛了。
但是族群的生存压力并不会因为私心而减少。
年轻的雄性们团团围上,给了白狼两个选择。
要么把她驱赶出去,重新选择一个与王的实力匹配的妻子。
要么它们将会发起换王的挑战。
白狼爱着自己的妻子,但它同样爱着这个自己一手壮大起来的族群,爱着这些它亲眼看着长大的、年轻力壮的孩子们。
所以它选择了第三个选项,自己带着当时已经怀了孩子的妻子离开。
明明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但是在想起这些事的时候,却还是像是昨天刚刚发生的一样。
恍然回忆着过去那些事情的白狼并不知道,已经升级了通感的陆霄,同样借着抚摸它的机会,‘看’到了它一直珍视着的那些零碎片段。
是和料想中差不多的过程,只不过通过白狼回忆里的情绪感受到的一切还是太饱满了。
饱满到连他这个旁观者,也忍不住觉得酸楚。
感觉到头颈上摩挲着的双手慢慢停下来,白狼抬起头,刚好对上陆霄微微泛红的眼眶,然后开口:
-我觉得我一生中最幸运的事,就是她降生在我的族群里,成为我的妻子。
除此之外第二幸运的,就是在她病重的时候,遇见了你。
-我不会说什么好听的话,但是,谢谢你。
“没关系啊,你可以什么都不用说,我都知道。”
陆霄笑了笑,低下头一边整理面前的木料,一边继续说道:
“从我给你换药那会儿你把地板挠出印子都没来咬我的时候,我就知道你什么都懂的。
你已经帮我做得够多了,所以接下来和以后,你想做什么都是自由的,我不会约束你。”
-好。
有时候交流并不需要穷尽细节的表达,寥寥几句,能够互相彼此的心意传达到,也就够了。
白狼再次蹭了蹭陆霄的手,便往后退了两步:
-要我怎么配合你?
“嗯……我想想,你先过来我量一下贴身的尺寸吧,然后再试试看你背着这些木料的负重感……”
陆霄想了想,从兜里掏出提前准备好的皮尺,开始给白狼测量尺寸。
-对了,你准备给我做的,是这种吗?我之前好像看到那些马用这个帮你拉过东西,你做一个小一点的话,我应该也能拉的。
一边被陆霄用皮尺在身上摆弄,白狼一边抬起爪子,指向院子里的一辆小车。
那是从哨所搬家过来的时候,特意拉过来用的。
“不是这种。”
陆霄摇了摇头:
“家附近的地都是简单修整过的,虽然碎石也有不少,但还算平整,用这种小车也不会太颠簸。
要是给你也弄这种,在外面车轮很容易被碎石扎破,而且高低地势切换时根本拉不上去,你妻子睡在上面也太颠簸了。
还是得做那种能贴合你身形的架子,把你妻子固定在上面的话,只要你跑得稳一点慢一点,问题就不大。”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