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 61 章(第2页)

只是元父看着元时白淡漠的神情,又想起圣人对元府模糊不清的态度,便颤声同意了。

“也好。

你自立门户……也好。”

……

十里红妆,浩浩汤汤地从街头铺满街尾。

元滢滢带着大红喜帕,视线被尽数遮掩,因此她也看不到,陆应淮讳莫如深的目光,和淑妃仇恨似地望向越曜的神情。

“妹妹。”

清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元滢滢喜帕上的流苏轻轻晃动,她微一垂首,便看到了元时白的暗红色衣角。

元时白甚少穿着这般艳丽的颜色,元滢滢看不见他今日完整的装扮,但觉得依照元时白的长身玉立,这样一身喜庆打扮,定然是君子如玉,令人移不开眼睛的。

元滢滢柔声唤了句“阿兄”

,她绵软白皙的手掌,便搭在了元时白的掌心。

元时白的双臂,穿过元滢滢纤细的腿弯。

他的怀抱带着温暖干燥的香气,步伐令人觉得沉稳又安心。

元时白将元滢滢抱到了喜轿里面,却迟迟没有从喜轿中抽身离开。

元时白全然不管外面的议论纷纷,他伸出手,轻轻抚摸着喜帕上的流苏道:“妹妹,我不觉得越曜是个好归宿。”

元滢滢身子微动,元时白又道:“不过——和圣人相比,他总算更好些。”

说罢,元时白便缓步退出,他凝眉看着喜轿被缓缓抬起来,一摇一晃地离去。

相比于普通女郎的出嫁,元滢滢的嫁妆,大都是由兄长元时白准备的。

淑妃有心添上一些,但被元时白拦下了,他只道:“滢滢是我的妹妹,她又是娘娘什么人呢。

娘娘若是想送,以贺礼的名义便好。”

淑妃便只能作罢。

吹吹打打的声音,逐渐远去了。

这桩声势浩大的婚事,足够都城的人议论许久。

元时白仍旧是一副淡淡的神色。

他抚摸着圆润的玉石马球,眉眼微软。

元时白指腹微动,轻声叹息道:“还是……没还回去啊。”

大理寺中人本以为,越曜即使成亲,也会迎娶一个相敬如宾的妻子。

但今日,越曜对待元滢滢的小心翼翼,他们都尽数看在眼中,心道元滢滢本是圣人的女人,这件婚事如果不是越曜主动求取,哪里能成,足以可见越曜待元滢滢的真心实意。

元滢滢躺在越曜的臂弯里,他身上的气息和元时白身上的截然不同,让元滢滢恍惚记忆起,两人初见时的场面。

那时的越曜,也是把元滢滢从马车里抱了出来,一路上他面色冷淡,仿佛抱着的不是活色生香的美人,而是一块石头。

而此时,越曜的手掌却格外不规矩,在旁人

注意不到的地方,修长的手指沿着她的腿弯细细摩挲徘徊,直叫元滢滢的一张娇美脸蛋,羞的比喜帕还要绯红。

过去,越曜只听人说过,生平最大喜事之一,便是洞房花烛夜。

他当时反应平平,但越曜察觉到,从今以后,元滢滢便是他名正言顺的妻子,他便是元滢滢的夫君,他的心头便忍不住地颤抖。

越曜推拒了送到他面前的酒盏。

他面容冷峻,身上气息骇人,众人怎敢再劝,只好悻悻然地放他离开。

越曜朝着燃着红烛的屋子走去,却被一女子拦住了去路。

元明珠看着越曜冷峻的面容,心中不由得发颤。

可是要她眼睁睁地看着,素来不如她的元滢滢,能嫁给大理寺卿,总是心有不甘。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顾清欢是曜国身份最尊贵的长公主,手握兵权的她愣是将一手王炸打的稀烂,被自己最信任的朋友最敬爱的兄长亲手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而在濒死的那一刻他出现了,可是一切终究还是迟了一步。丞相大人,若有来世本宫绝不负你!重生一世,这一次的顾清欢除了报仇以外只想将他这朵高岭之花摘下,让他从此只属于自己一人。(白切黑首辅p偏执疯批公主)...

甜心都想要(NPH)

甜心都想要(NPH)

甜心都想要(NPH)简介emspemspemspemsp…emspemsp…emspemsp次奥!她什么都没干!她昨天晚上被两个男人干了!!!!emspemsp那两个男人还都是她的新郎官!!!emspemsp这尼玛是个什么样的丧病世界啊!!!emspemsp不过在这男多女少的世界体验了一段时...

江湖是怎么没的

江湖是怎么没的

一个低情商,一个真小人,却阴差阳错成了武林盟主。朝廷中暗流涌动,江湖上风云变幻,一场阴谋布局之下,看俩逗逼如何祸乱江湖!...

都市豪门战神

都市豪门战神

一代战神回归,一时间整个世界为之震颤。...

苟不住了,我还是被金榜曝光了

苟不住了,我还是被金榜曝光了

收养的萝莉,成为一方妖尊,一声令下,万妖都管我叫爸爸!捡来的蛤蟆,进化上古金蟾,尽揽财气,连修百座黄金宫殿!无意中点化的一个小乞丐,竟修成绝世大能,非要带着万千弟子来认祖师爷天啊,放过我吧,我只想一个人静静苟下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