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刚才擒住的手,摩挲过手心的纹路,来到长期批改试卷留下的指茧,那只手缓缓地来到方晟的下体,开始还是轻轻揉搓,按摩似的按压龟头,到后面愈发克制不住,方晟在热气腾腾的水雾下眼睛失焦,一只手紧紧按在混水阀上像是要硬把它从墙体掰下。
而朦朦胧胧里幻听到内心深处热切渴望的声音,贴在他耳边轻唤,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一道又一道乳白色流星划破天际垂落在平野上,如梦似幻。
方晟看着自己指缝间流出的液体,苦笑一声。
“我果然还是。
。
。
。
。
。”
他重新打开花洒,将地板上的痕迹清除掉,把这种感情抹杀在摇篮里。
本来五分钟的冲澡,变成整整花了半个小时的细细琢磨的手工活。
吴檞醒来天还蒙蒙亮,他的头沉重无比,幸亏今天是周日,不然他这个状态都不知道怎么上课。
他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还没有更换,依旧沾有酒味,想到明天上课还要穿需要换洗,就打算洗完澡换件衣服。
光着膀子进入浴室内部的隔间,他却闻到淡淡的腥味,脸立刻胀红起来,就算吴檞再傻他也明白是什么,同为男人,能不知道自己喜欢在浴室偷偷摸摸地在干什么。
是方晟最近学习压力太大需要释放吗?这对于处在荷尔蒙发育阶段的男高中生是再正常不过了,作为别人的私事也不好过问。
但当吴檞洗完澡发现方晟起床后眼睛都睁不开,如同一簇幽灵再家里穿行,就认为自己作为老师在生活方面也需要教导一下学生:“方晟,凡是一些事就要把握个度,偶尔做做可以,要是强度大就会影响身体健康,学习也会受到很大影响。”
方晟看着眼前让自己如此疲惫的“罪魁祸首”
却反过来教育自己,天塌了都不觉荒唐。
第二十章补课第二人
短暂的周末过后,又迎来学业繁重新的一周,吴檞上课发现何莫不像之前一直趴在桌上睡觉,他抬起头偶尔地听听课,又好像有些跟不上课程进度就望向窗外发呆。
吴檞看到一线希望,眼眸都变得清澈明亮,为了不拖堂,他加快语速把同学问的题目讲评完。
讲完正好打下课铃,其他同学要到操场上跑操,吴檞趁大家都不在就留何莫下来谈话。
方晟在教室里磨磨蹭蹭,他想透过教室的玻璃窗看一眼吴檞找何莫究竟做什么。
张一航跨过教室的后门出去才发现方晟没有跟上来,于是又探个脑袋看向教室,却只见空荡荡的一片,每个桌上都堆叠凌乱着书本试卷,于是张一航就开始呼喊:“方晟,方晟!”
吴檞在走廊的转角处好像听到张一航的声音,就走出转角的视野盲区。
方晟突然窜出来,捂住张一航的嘴巴,把他拉进教室,“张一航,你叫魂呢?”
张一航反问道:“你在这里窸窸窣窣的是要干什么?”
他开始“哼哼唧唧”
地嗔怪起方晟,“这下我们连跑操地队伍都跟不上了,万一检查的老师发现我们班人少了呢?”
方晟甩出他一贯的理由:“就肚子疼上厕所。”
张一航瞪大眼睛,指着方晟鼻子说:“你当我们两个是连体婴儿,拉肚子上个厕所都要成双成对的!”
。
。
。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