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夏飞皱起了眉头,其实对于这种事,他是真的不想插手!
因为毕竟是人家两口子之间的爱恨情仇,不管他们现在再怎么仇视对手,但是说不定什么时候,两个人可能又突然和好了!
毕竟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越是恨的深,多半是因为曾经爱的更深。
段存东似乎觉察到他的犹豫,连忙道:“夏飞公子,那女子拜入了尸魔冢之后,已经不是活人,而是活死人,用尸毒淬炼过肉身之后,已经与僵尸无异,所以她与我家宗主之间绝对没有第二种可能了,她此番出世,肯定是抱着必杀宗主之心而来……”
话都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夏飞只好点头,毕竟他这会儿还有事要找落日魔宗帮忙呢,既然这样,总得拿出点诚意来吧?
“好吧,既然这样,我们就去尸魔冢看个究竟好了!”
夏飞问道,“大祭司你知道这尸魔冢的具体位置吗?”
段存东点头道:“就在圣宗和飛雪门之间,距离此地大约一万六千八百里。”
“既然这样,那我们就赶紧过去吧!”
于是,段存东连忙带着夏飞和胡通天一路飞掠而去。
……
尸魔冢内。
欧阳烈陷在一座金光炼尸阵之中,正全力抵御炼化阵中金光对他神魂的磨灭,一旦他的神魂被磨灭干净,他就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
而距离他不远处的地方,则端坐着一个中年女子,尽管此刻她的脸上长着两块铜钱大小的尸斑,但却仍然掩盖不住她昔年的绝代风华。
她看着在金光炼尸阵中的欧阳烈,咬牙切齿地道:“上天有路你不去,入地无门你偏来!
这一千多年来,我苦心孤诣,想要练成无上神通,然后出世去杀你,可是没想到,每次我闭关出来之后,都会发现你的修为仍然在我之上……这些年来,你能体会到我心中的绝望吗?”
欧阳烈沉吟道:“怜香!
如果我不能体会你心中的绝望,今天就不会主动上门来找你!
你我之间曾经无比挚爱对方,只不过因为一时之气才弄成今天这个样子。
我知道,在你看来我过于热衷于权势……但是,事实上,我热衷的并不是权力,而是我们的未来。
如果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攀登到最巅峰,就算当时我们真的抛弃了一切走在一起,只怕也熬不过太久。
你知道吗,当时圣宗的前宗主选择了三个人作为继承人来培养,我只是其中之一,如果我退一步,就意味着我的两个对手进一步——而到了最后,不管他们谁登上宗主之位,只怕都不会轻易让我活下去!”
“我不想听你说这些!”
那中年女子怒喝一声道。
“我知道你不想听!”
欧阳烈叹了一口气道,“但是我想说,因为我想要找回我们过去的情分……”
“哈哈哈!
找回过去的情分?真是太可笑了!”
那中年女子眼泪都笑出来了,她指着自己脸上的尸斑道,“我都已经变成这副德行,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还怎么找回过去的情分?”
欧阳烈饱含深情地看着她道:“你觉得你变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可是在我心里,在我眼里,你始终都是你,始终都是一千八百年前那个楚怜香。”
“够了!
你以为我会信你的鬼话吗?”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