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乔若萱此刻脑子里很乱,她爹认的这个小闺女看着就和她家三儿子差不多大,但是这浑身的爽利劲看上去完全不是这个年龄的人。
人长的漂亮不说,说话小嘴叭叭的像刀子一样,特别是她还帮着收拾了这个死老太婆,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小模样,她喜欢,哈哈,这个小妹妹以后就是她亲妹子了。
这怎么小妹又成了公主啊?乔若萱此刻就想好好找这个小妹妹周思思好好聊一聊,可是现实不允许,因为俞江源拿着供词看着看着就直挺挺的晕了过去,看来这次是真的被气的不轻。
周思思已经马不停蹄的回到了乔家,因为还要打扮收拾收拾自己,马上进宫参加晚宴的时间就要到了。
为了能了更好的了解大禹皇室中人,省的自己到时候再出什么岔子喊错了人,周思思让人把黄嬷嬷喊来了,到时候有她在最起码周思思不会认错人。
因为这是周思思第一次参加皇室中举办的宴会,而且还是她第一次当公主,黄嬷嬷一来就开始帮她打扮了起来,冬霜冬月不擅长这个,只能在一边打下手拿拿衣服端端水啥的。
黄嬷嬷不愧是皇宫里出来的人,周思思闭着眼让她一顿收拾,等再睁开眼睛对着铜镜一看,立刻扬起了嘴角,都不敢相信铜镜中的这个娇俏中带着点贵气的少女会是她自己。
一身朱红色的宫装衣裙,薄如蝉翼穿上很是舒适,裙身上的金线刺绣看着就很高大上,走路的时候随着摆动还闪闪发光,腰间还束着一条绣着芙蓉花的腰带,显得周思思身姿很是婀娜。
而且这古代的化妆品一点也不比现代的差,种类或许没有那么多,但是每一样也都很好用,黄嬷嬷的手艺很好,给她画了一个很符合她长相的妆容,看上去整个人都在闪闪发光一样。
头发被梳成了飞仙髻,搭配了很多珠花和小珠宝发簪,好看是很好看,或许是发簪插多了吧,周思思感觉头皮很紧,整个头有点重。
直到她对着铜镜做了个鬼脸,她才真的相信原来自己能被打扮的那么好看。
“黄嬷嬷,你好厉害啊!
简直是化腐朽为神奇,我都没想到自己还能被打扮的那么好看呢!”
“就是我这头上能不能给我少插几个发簪?我感觉我的头好重啊?”
周思思直接对着铜镜转了一个圈,欣赏着自己这一身打扮,原来美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这宫装衣裙拖拖拉拉的她还能勉强接受,就是这头上的小玩意她真的有点招架不住。
“哈哈,公主您就是天生丽质,老奴也就随意给您打扮一下而已,主要是您平时穿的太简单了,所以这乍一打扮你有点不习惯而已。”
“您要是嫌重的话,老奴再来给您调整一下。”
周思思一听黄嬷嬷这样说,立刻乖乖坐下,让黄嬷嬷自由发挥了起来。
很快晚宴时间差不多了,周思思坐上了属于她永嘉公主专属的马车,冬霜冬雪和黄嬷嬷三人也在她的极力邀请下也上了马车。
乔文渊和乔冠杰夫妻,也坐上了马车跟在了周思思的马车后,朝着皇宫方向前进了起来。
“黄嬷嬷,您能和我说说这皇宫里的情况吗?想必您也是知道我的,这是我第一次进皇宫参加宴会,我怕到时候我在把人给认错了,那就太尴尬了。”
“公主,您想知道什么您就问,只要老奴知道的绝对都会如实回答的。”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