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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野猪黑瞎子野兔子,但凡是野的全都给我靠边站,老子就喜欢吃家养的,那味儿都无法形容,简直就是盖了帽了。
唐河吃了个肚圆,还喝了老丈人半斤老丈人藏了十年的北大荒。
眼瞅着外头都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了,唐河还没有走的意思,林志强的脸又撂了下来,“咋?你还想在家住啊!”
唐河现在十九岁啊,又是上辈子想了一辈子的林秀儿初尝滋味,整一宿都没问题。
“要不,我俩住里屋?”
唐河说。
林志强要爆发的时候,唐河乖乖地跑了,林秀儿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再看老爸那阴沉的脸,赶紧把笑憋了回去,揪着无辜的林东进里屋睡觉去了。
林志强躺在炕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所有的郁闷最后全都化成了一句,这特么的,然后被张秀春踹了两脚,也消停地睡了。
唐河这一觉醒来,简直神清气爽啊。
非得整点啥才行。
这大雪泡天的,山里的雪还没压实,进山就是遭罪,再溜点沙半斤,逮几只野鸡啥的过过瘾。
带着贼仗义的小弟,叫上杜立秋,再到了泡子沿。
对于野生动物来说,这种大雪泡天的日子,吃比啥都重要,上次有漏网之鸟,现在都知道了,这地方有吃的,忽啦啦地聚了几百只灰不噜吐的沙半斤。
唐河只恨自己带的酒食儿太少了,这一分散,沙半斤醉得没那么厉害,飞不起来,可是这小玩意像个地出溜似的,栽歪的跑得贼快,撞树还撞死了好几只,最后只收获了六十多只。
三人愉快地给沙半斤放血开膛,鸡胗、鸡肝、鸡心这是好东西得留着,其它的就扔掉不要了。
唐河正低头忙活着,突然一阵腥臭气扑鼻而来,紧跟着胸口挨了一下子,撕啦一声,棉袄破了,棉絮乱飞。
杜立秋嗷地一声,紧跟着唐树发出了惨叫声。
唐河捂着胸口一扭头,就见一个脏了吧哒,脸冻得乌得嚎青的男人,一只手上握着一把斧子,紧紧地勒着唐树的脖子,另一只手抓着一只沙半斤,血糊次啦地就啃。
“把枪给我,把沙半斤都给我,要不然我杀了他!”
那个男人嚼着血次次的沙发斤发出疯狂的嘶吼声。
唐河看着胸口处的伤,再看着捂着脑袋直哼叽的杜立秋,当时就傻了。
老子就出来溜个沙半斤,你是从哪蹦出来的啊。
唐河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塔山灭门案的田大庆。
但是转念一想又不对,田大庆身高一米七呢,而这个男人就是个一米五出头的矮冬瓜,对不上号。
从男人的直觉上,气质也不对,田大庆是受尽的屈辱才杀人,而这个人,杀气腾腾的,更具有主动性。
这个人,危险!
唐河按住了骂骂咧咧的杜立秋,他点儿也高,因为干活出汗,狗皮帽子往后推,都堆到了后脑勺上。
那个男人一斧背凿在他的后脑勺上,大部分力道都被狗皮帽子挡住了,要不然的话,命都要没了。
“哥们儿,有话好说,不就是几只沙半斤一只枪吗?犯不着这样,给你,都给你!”
唐河说着,摘下莫辛纳干步枪,把收拾好的沙半斤装到袋子里,一起推到了对方的跟前。
只要对方不伤唐树,要啥给啥。
这犊子,眼神太疯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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