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知从哪一次开始,林轶正和归洛在奥赛培训中心上课的时候,已经没看见乔莞的身影了。
不知她是不是故意调了班级,不再跟两人一起上课了。
这天,归洛等着林轶正下课,两人走出培训中心的时候,看到了乔莞。
她站在那里,像是在等他们。
林轶正对她还是不咸不淡的,问道:“有事吗?”
乔莞没看他,而是转头看向归洛,“我可以跟你说几句话吗?”
归洛没想到她不是有话要跟林轶正说,而是要跟自己说,一时之间觉得有些没反应过来。
林轶正有些担忧地看了归洛一眼,并不想让她赴这个约。
归洛其实多多少少能明白乔莞,一直以来她都刻意地不去考虑她的感受,或者说,她没办法去考虑她的感受。
她略一思忖,点了点头。
她抬头看了林轶正一眼,指了指一个方向,对他点了点头,示意他别担心。
仅仅是这样的两个动作,乔莞更加确定了面前这个女孩在林轶正心中的地位。
即使他们从没在她面前刻意地做出什么亲密举动,但两人之间长久相处形成的默契却是骗不了人的。
乔莞跟随着归洛的指引,两人来到了人行天桥上。
这个时候行人不多,两人就这么安静地站在那里,看街道上车水马龙,许久了都没人开口说话。
乔莞似乎回想起几年前,和林轶正一起在八中上初中的日子。
林轶正和陆嘉树、周泽烨刚开学不久就在八中小有名气了,打架旷课混小子三人组。
偏生这三人长得又高又帅,做的又都是些拉风的事,一下子就吸引了不少女生的眼球。
乔莞不是唯一一个关注他们的人,也不是唯一一个喜欢林轶正的人。
她就像是被湮没在了那些追逐他们的人群之中,没有人知道,她是怎么喜欢上他的。
她喜欢他,是在更早之前。
那是初中开学的第一天,下午放学后,乔莞背着书包走出校门。
她那时个子很矮,看着就像个小学生,扎着马尾辫,上面还戴了个蝴蝶结发圈。
她从小到大都是典型的乖乖女,一下课就直接回家,从不在外面过多地停留。
她走过学校门口的那条街,转身进了一条小巷子。
这是她第一次走这条路,满脑子想着在今天实验一下这是不是回家的最优路线,所以根本没注意周围的情况。
小巷子里静悄悄的,她双手攥着自己的书包带,低着头不声不响地走着。
突然,她感觉像是撞上了什么东西。
抬头一看,她看见的是一个正在抽烟的男生,染着一头银发,手上还纹着大片的纹身。
她吓了一跳,连忙鞠躬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没注意。”
那男生很不屑地“啧”
了一声,轻蔑地笑道:“小妹妹,撞了人可不是道个歉就能了事的。”
乔莞顿时就吓得不轻,要说她从小到大,是真的没经历过这种事。
她也不明白,怎么上初中第一天,就让她碰见了?
那纹身哥瞥了眼她身上的校服,见她小脸吓得惨白,心想还真遇上个小白兔,顿时就来了点兴趣,弯下身子对她说道:“这样,要么你把身上的钱给我,要么让我亲一下,你看看,选哪个?”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