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七十八章 吞天食地(第1页)

“他化自在无我大法”

的确是一等一的保命法门,就连“红莲业火”

都躲了过去,其原理是化整为零,变为众多独立个体,切断互相之间的联系,使得“红莲业火”

无法蔓延开来,只能烧掉很少一部分,在“红莲业火”

无以为继不得不熄灭之后,这些独立个体再重新聚合在一起,重新变为昆婆怯。

如果没有“他化自在无我大法”

,齐玄素的“红莲业火”

就会循着业力迅速蔓延至全身上下,“红莲业火”

的威力与本身无关,而是与业力多寡息息相关,如果对手没有半点业力,那么“红莲业火”

就是清风拂面,佛门之人因为佛债压身,所以“红莲业火”

才成了针对佛门之人的绝杀。

如此庞大的业力,一旦引燃,根本无法熄灭,只能提前预防。

如此一来,不能说昆婆怯毫发无损,只能说损耗很小,远比齐玄素为了近身所付出的代价小得多。

在对换的情况下,齐玄素是极不划算的。

这也是昆婆怯的底气所在,只是昆婆怯漏算了一点。

就在她和齐玄素大打出手的时候,小殷干什么去了?

这丫头可没有被制住,更不会临战脱逃。

只要认真研究过小殷的经历,就会发现小殷一直都很勇的。

小殷说昆婆怯一个明妃出身凭什么耀武扬威,倒不是小殷故意激怒昆婆怯,而是小殷就这么想的。

伊奘诺尊的左手,我把玩过。

无识法王的血肉,我也咬过。

天师的府邸,我登堂入室,玉京的华宅,我进出自由。

再过几十年,紫霄宫大概率就是我家。

朕不是前朝的神宗小皇帝,朕是水里进火里出,九堂办差,南洋海外闯荡出来的铁骨头,硬汉子,虽然你们读过的书,朕都没有读过,但这个不重要。

当年在凤麟洲,朕被伊奘诺尊的恶火烧了一天一夜都没怕过,还怕你一个明妃把天给翻了?

肯定不能丢份啊。

正当昆婆怯高坐星云俯瞰齐玄素的时候,在她的身后出现了一道长长的空间裂缝,正在不断扩大,比昆婆怯的手臂还要长,比昆婆怯的脑袋还要大。

在裂缝的上方位置还有两个巨大的黑洞,意义不明。

齐玄面朝昆婆怯,自然也看到了昆婆怯身后的景象。

仔细一看,与其说是一道裂缝和两个黑洞,更像一张嘴巴和两个眼睛,只是被放大了许多倍,而且除了眼睛和嘴巴之外的其他地方都是漆黑虚空。

尤其是这道裂缝两头出现了一个奇妙的上扬弧度之后,甚至黑洞也变得略显扁平狭长,就更容易让人联想到一个正憋着坏水的坏笑。

嘴巴越来越大,正在张开。

昆婆怯也有所感,猛地转头望去。

然后便看到了一张血盆大口越来越近,充斥视线。

这里是神魂的世界,一切皆有可能。

你不是能分身吗?都给你吃了,有多少吃多少。

热门小说推荐
许你万丈光芒好

许你万丈光芒好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皇帝从村夫开始

皇帝从村夫开始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燃烧吧!铁甲!

燃烧吧!铁甲!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