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乌尘带着不安离开了部落,赶往东部森林,他担心溪溪自己在部落,想在今晚之前赶回来。
而乌尘一离开,雪莹便直接伸手握住了林溪的,将她拽到一侧的草床上坐下。
雪莹是一只长得十分漂亮的兽人!
唇红肤白,身材纤长,一头白发柔顺的垂在脑后,简直就是真人建模一样!
不过她的性格却和御姐的外貌不同,是十分活泼可爱的性格。
雪甜阿妈棚屋里的布局,其实和乌尘的山洞里差不多。
只不过中间的地面上,有一根用来支撑的棍子,而棍子的两侧则各有一个草床,床上一样铺着兽皮,但明显这兽皮是几张小动物的兽皮拼起来的,和乌尘那一整张的大兽皮无法比较。
雪莹对林溪的背包很感兴趣,很快便忍不住对林溪问起。
“溪溪,你身上的这个,是什么?为什么放在后面?”
林溪听了,反身将背包卸下来拿到身前给雪莹看。
她做的背包其实就是那种用绳子抽拉的袋子样式,然后在两侧穿上了背带,可以背着也可以手拎。
她还在前面缝了一个巴掌大的小袋子,可以用来装小物件。
“这叫袋子,也可以叫背包,用来装东西的。”
林溪一边说,一边将背包口打开给雪莹看。
包里面还装了几个树叶包着的黑虫果,是她出门时装上,打算拿来和兽人们拉近关系用的。
现在果然用上了。
林溪顺手拿了几个黑虫果出来,分别递给雪甜阿妈和雪莹。
“雪甜阿妈,这是我早上烤熟的黑虫果,很好吃,你们尝尝。”
雪莹看到她手里的东西,疑惑不解:“这是,黑虫果?可是怎么,被烧过了?”
雪甜阿妈也疑惑的看着林溪,不过她已经闻到了烤熟的黑虫果散发出来的香气,疑惑的目光逐渐变为惊讶!
“这黑虫果,用火烤过了?”
雪甜阿妈将手里的黑虫果掰开,露出里面黑色,但已经变得绵软的果肉,因为果肉被掰开,熟黑虫果的香味越发浓郁的散发出来!
“是的。”
林溪点点头:“烤熟的黑虫果比直接吃更好吃,也更甜一点,但是外面的皮不能吃。”
“哇,阿妈,真的变甜了!”
林溪和雪甜阿妈还在说着,雪莹已经好奇的咬了一口,在嘴里嚼了几下后,她便立刻忍不住对雪甜阿妈喊道,
同时手已经伸向第二个黑虫果:“阿妈,你快尝尝,真的好软!”
于是雪甜也在雪莹的催促下,尝了一口手里的熟黑虫果,很快,她的脸上露出和雪莹一样的神色。
而此时,雪莹已经一脸开心的看着林溪:“溪溪,你怎么想到把黑虫果烤着吃的?我以前都不知道这些果子居然还可以用火烤,这么软的果子,冬季的时候,雪甜阿妈就不怕咬不动果子了!”
“不是我想出来的,是我以前生活的部落,就是这样吃的,很多果子都可以烤着吃,就是我们这的森林里都有什么果子,我还不太清楚。”
“没关系,我清楚啊,我带你去认果子。”
“不过”
说到这,雪莹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我也想做个你这样子的袋子装果子,你可以告诉我怎么做吗?”
“当然可以。”
这又不是什么重要的秘密,还能赢得兽人的好感。
于是雪莹立刻翻找出来了一堆兽皮。
这些兽皮什么颜色的都有,但是都不大,看起来和草床上的兽皮一样。
林溪从里面挑了一张土黄色的皮毛,又挑了一张黑色的,对雪莹道:“可以用这两个颜色拼起来,也很好看。”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