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试图用轻松的语气来打消郁兰心中的疑惑,毕竟她和苑明皙订婚之事,她可是亲口向郁兰阿姨承认的。
“徐老爷子的房子自然是不错的,住着肯定舒服。
还是住在市里好,逛街买东西都很方便。
知遥,我爱人回安顺了,家里最近伙食很不错,你随时可以来家里吃饭呀。”
郁兰注意到曲知遥左手上的戒指消失不见了,忙岔开了话题。
“嗯嗯,我知道了,阿姨。”
话虽是这么说,可晚上曲知遥还是打算自己做饭吃。
她观察到,小区西门有个很大的蔬果超市。
下班之后,便进去买菜。
中午的时候,曲知遥在食堂吃得很饱,所以她打算晚上吃点清淡的东西。
简单炒点青菜即可。
当她看到那家果蔬超市有卖苋菜时,感到十分惊喜。
她记得自己曾在南方游玩时吃过苋菜,但没想到现在北方的市场上也有售卖的。
她还记得当初向店家请教过如何烹饪苋菜,那就是先烧热油,然后将苋菜放入锅中翻炒,再加入少许盐,直到炒出红色的汤汁为止。
这种做法非常简单,而且味道鲜美。
于是,她决定买一把回去试试。
当她伸手去拿最后一把苋菜时,突然感觉到有人也在用力争夺这把苋菜。
她本能地松开手,却听到一个怯生生的声音问道:“姐姐,这把菜是让给我了么?”
曲知遥抬起头,发现面前站着一个身材瘦弱、比她矮半个头的女孩。
而站在女孩身旁推着购物车的人竟然是已经消失很久的苑明皙。
这话说得确实不假。
当初曲知遥搬家的时候,是肖乐和周威跟着一起过来帮忙的。
由于白雪没人照顾,也被带了过来。
这所房子装修精致,家具齐全,甚至连厨房用品都是崭新的,根本不需要再额外购置任何东西。
曲知遥一见,心中就更有压力,这明显都是新添置的,也就是说,一直是有人在经管舅爷爷的这些房产的。
坐在小推车里的白雪一路上都是昏昏欲睡的样子,但当她被推进门后,她的大眼睛就开始滴溜溜地转动,仿佛在探索这个新环境。
紧接着,她竟然用小手捂住自己的小嘴,脸上露出羞涩而又可爱的笑容。
这副天真无邪的小模样引得几个大人忍不住笑出声来。
肖乐笑着对曲知遥说道:“看样子,我家闺女是真心喜欢这套房子呢。
我之前就觉得她眼光不错,比我和她爸爸都强。
现在看果然不假。
遥遥啊,看到你现在这样,我就想起一句话,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啊!”
“好了,你就别拿我打趣了。
我这次只是帮舅爷爷看看房子而已。
哪里就节节高了?不过既然白雪这么喜欢,以后你可以多带她过来玩,我也愿意看见她。”
曲知遥微笑着回应道。
“你喜欢她最好了,要不是她还没断奶,真想直接将她留在这里了,我也能好好追追剧。”
肖乐叹道。
午饭过后,白雪也不午睡,还是像个小大人一样害羞地偷笑。
曲知遥看着她那可爱的模样,心里十分欢喜,于是轻轻地将白雪从婴儿车上抱起。
谁知道,白雪竟然把目光转向了她左手的中指戒指,一开始用牙齿咬,然后用力试图摘下戒指。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