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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第2页)

当Sherlock在John递手机时亲吻他指节的时候,John的忧虑愈发沉重。

并不是说Sherlock不擅表达柔情,正相反,在某些时候他甜蜜得令人吃惊。

但Sherlock版的爱慕通常体现在扫dàng掉John吃了大半的吐司及其残渣,或者在他以为John睡着了的时候用指甲在John皮肤上轻划自己的姓名(John极其享受这一举动,虽然他知道理智正常的人不该这样),或者特意用光热水,这样John想要泡澡就得浸在Sherlock用过的水里。

后者是Sherlock最为得意的把戏,John暗自称它为重温旧水之计。

每次这事发生的时候他应该爆发一下,但令他本人也诧异的是,他没有。

同样地,他也不会承认每当午夜他的友人决定要将SHERLOCKHOLMES描摹在他的皮肤上的时候,自己都是醒着的。

在经历了一两个小时的正常对待后,John琢磨着是否能够趁热打铁地扔掉些他从蔬菜柜里发现的人体残骸。

但就在那时他们们接到了Lestrade的电话,Sherlock像龙卷风一般冲进他的大衣,John也就把这事抛之脑后了。

当他们到达罪案现场时,John认识到,这会是艰苦卓绝的一天。

有些日子,John想,Anderson是个贱人。

有些日子,他是个难以容忍的流氓。

而在其他的日子,比如今天,Anderson是个令John极力忍耐也要濒临爆发的恶劣婊子。

John其实挺喜欢苏格兰场的大部分人。

与John相似,他们是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士。

Sherlock似乎有点儿感激John的这种好感,因为John的亲和力能为Sherlock的自取所需与自行其是提供些许方便,而这两者恰是侦探不可或缺的。

比如,初次见面时Sherlock就告诉Hopkins探长他的记性跟条被扔到地板上的金鱼似的,是John设法获得了Hopkins探长的犯罪现场照片。

跟那些老熟人也是如此,有时还能更近乎些。

有一次SallyDonovan和John在冰冷的街角等着Lestrade的时候,用口哨合奏了一曲奇想乐队的歌。

Sherlock先到了,对着两人哀叹连连,但他在John想看个电影的时候也是这反应,所以John并不在意。

当然了,GeoffLestrade探长是个很正派的人。

这种人John一眼就能认出来。

事实上,Lestrade相当可爱。

除了得难得糊涂的作风、磁性的声音和无可限量的耐心,Lestrade似乎还真是为了Sherlock着想,而不仅仅是叫他解决案子。

Lestrade希望SherlockHolmes能和苏格兰场共存共荣,这样一来John与他的jiāo情就更加意义重大。

但是还有个Anderson。

警察小组和他们这对非业余人士此刻瞪着尸体,它被挂在一家肮脏酒店的枝型吊灯上。

Anderson得出了结论,而John也同意这个混蛋的意见:那人在吊上去

之前就已经被溺死了。

他脖颈上当然有擦伤,但只是表伤——在破酒店里过夜也不会让他肺部积水。

John知道Sherlock很可能已经自行推断出一切,但Sherlock总是会听取医科专家的意见因为他自己并非医者。

Sherlock尊重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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