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百三十二章 人不可貌相(第1页)

F俗话说的好,人不可貌相,可是且偏偏喜欢以貌取人。

以衣着来判断人的身份,这是极为不妥的

要知道这世上很多大佬,他们的衣食住行往往都是十分简朴的。

就拿李阳的爷爷来说,人家活了七十多岁了,至今都没有带过一块爱马仕。

早饭就是五毛钱一个的白面馒头,一个月的生活费都不超过五百块。

身上的衣服是超市打特价二十五块钱一件的衬衫,和五十块钱一件的裤子。

皮鞋稍微好一点,因为老人家的腿脚不方便。

穿一般的鞋对他的腿不好。

要是像刚才这个女经理这样的服务态度,还指不定以为自己爷爷,是哪个乡下挑大粪的老头…

徐锦瑟知道李阳生气了,也不敢再替那个大堂经理求情。

在李阳的面前低下了头。

“是,李先生说的是,我这边一定会严惩这个大堂经理的,明天我就正式开会批评她,然后开除她。”

李阳想了想,毕竟是一个女人,他也不想和她一般见识。

“开除就免了,不过死罪能免活罪难逃,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徐锦瑟低下头回道,“我明白,李先生,这件事情我一定会办好的,你放心吧。”

李阳这才点了点头,徐锦瑟又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询问道。

“那里先生,您难得来南阳市一回,咱们还是先上去说话吧?”

“对了,这个点儿您吃饭了吗?正好楼上的餐厅还开着。”

“要不我先陪您上去,吃点东西,咱们边吃边聊?”

“也好!”

李阳点了点头。

来之前跟苏菲两人干了好几个小时的体力活,现在还真有些腹中空空的感觉。

然后跟着徐锦瑟来到了锦上华庭第二十七层,咖啡厅。

要了两杯咖啡和甜点。

“上一次见到您,还是三年前,那个时候您刚学成归国,没想到上次一别之后,竟是隔了整整三年。”

徐锦瑟的语气十分唏嘘。

“那边的事情我也听说了,当初因为这锦上华庭酒店是被划分到了主人您的名下,所以才幸免于难。”

“但是可惜了,李家产名下那么多的产业,全部被人收购。”

“这三年以来,我也用尽各种的办法,在寻找主人以及李家的其他人,可是却一无所获。”

“每每查到的结果都是证明着主人,您和李家所有其他人一样,全部葬身在那一场灭门之祸当中。”

徐锦瑟说到最后,长长地松了一口气,“还好…还好,如今我又见到主人您了。”

“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她的脸上露出一抹清新之色,看上去并不像是在装的。

李阳微微垂下眼眸。

三年过去了,当时没想到这徐锦瑟居然还记得自己。

也真是不容易。

“自三年前,李家出事后,就把整个锦上华庭交给你来打理,辛苦你了!”

“不辛苦,能为主人办事是我的荣幸。”

热门小说推荐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豪门隐婚,傲娇总裁霸道宠

慕锦爱厉沭司的时候,他傲娇不屑还嫌弃。她不爱他的时候,他也从不阻拦,但转眼她就被人设计。慕锦我不是故意的。她对天发誓绝对没有祸害别人的心思,男人却对她步步紧逼,最终把她逼到了婚姻的墓地。慕锦一万个不愿意,我不嫁!不嫁?男人凉凉的睨着她,我过年就不能跟你回家。...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三个哥哥团宠:小撩精又作妖了

李含烟有三个爹,每一个都是名震一方的大佬。虽然她没有亲爹,但是日日被大佬们宠,倒是也过得潇洒自在。直到,某天。闺女,大爹给你物色了个对象。大爹,二爸刚给我介绍完对象。嘁,他介绍的能有什么好男人,把他踢了,来找大爹。李含烟挂了电话,看着面前这个温润如玉的男人。呃,要不你排个队?...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王妃超甜,王爷逆天宠

他是惊才绝艳的齐王,她被迫嫁给他冲喜。他还是死了。她当了三年的寡妇,乐得自在,可谁想,她却突然被人盯上了。苏语恐慌,想跑。他戴着面具,跑哪去?她问你到底是谁?当他的身份揭开,苏语气炸了。他拥她入怀,不气,本王给你买了一条街。她横眉竖眼。不够?那就送你整个天下。...

穿书八零:我跟退伍糙汉领证了

穿书八零:我跟退伍糙汉领证了

穿书军婚糙汉发家致富萌宝双洁双腿截肢的顾真穿书了。没有粗壮金手指,没有空间灵泉。军人老公冷漠,继女胡搅蛮缠,更有那养母极品泼妇,时时想着薅点好处。拜托,再次拥有健全双腿的她无所畏惧!只是,本打算单打独斗争出一番天地。谁知正经木讷的男人突然别别扭扭。津贴上交。存款上交。我妈留下的大金镯子,上交。顾真表示有点慌这是要干嘛啊喂?!退伍糙汉他脸色一红我我也交给你了!顾真喜滋滋嘬了一口,盖戳了,这辈子,你是我的人!...

恰似寒光遇骄阳

恰似寒光遇骄阳

一觉醒来,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爆炸头血腥纹身脸化得像鬼,多看一秒都辣眼睛。重生前,她另有所爱,一心逃离,对他恨之入骨。上一世脑子被门夹了放着绝色老公不要,被渣男贱女所害,被最信任的闺密洗脑,落了个众叛亲离的下场。这一世,任各路牛鬼蛇神处心积虑巴不得她离婚让位,不好意思,本小姐智商上线了!...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