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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深入交流2(第1页)

王组长在继续阐述他的看法,一边说着,一边拿酒杯和筷子做着示意,“现场也有些细节的调查结果我不太满意,但也没办法过多追究了,特别是枪击发生的地点和距离,你们看,这个位置是李文瑞和Mary第一时间发现杨朝阳冲过来的地方,也就是李文瑞开枪的地方,这里是杨朝阳被击中的地方,距离有七到八米。

李文瑞用的手枪其实就是警察用的点三八口径的手枪,在黑暗中,这个距离,突发情况下拔枪射击,而且两枪全部命中胸口,嘿嘿,这个李文瑞还真是个神枪手,而且还真是冷静;其实下午还有尸检的照片我没给你们看,我给你们简单说一下吧。

那两枪都击中了胸部,两个弹孔挨得很近。

如果按照李文瑞所说杨朝阳是一直朝他快速冲过来的话,那么在第一枪命中之后,由于点三八手枪的威力不强,停止作用是不够的,杨朝阳应该还会向前冲几步,下一枪的子弹打中相同的位置的几率就会明显减轻,但实际上两颗子弹几乎命中了同一个部位,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目标停在那里被打倒的,然后倒向了后方,仰面朝天。

这就和Mary的口供比较吻合了,杨朝阳应该是在李文瑞拔出枪之后停顿了一下,然后被打倒的”

王组长讲的这些话完全是讲给内行的马东听的,别人虽然能听懂,但不一定能理解,马东则是一听基本上就能在头脑中复原当时的情景。

这里给大家做一点背景介绍,目前大陆警察警察使用的手枪是九二式警用手枪,威力还可以,但故障率太高,另外就是保养非常不方便,一线警察都不太放心这把枪,关键时刻不可靠,另外还配备了一部分左轮式警用手枪,这枪就更搞笑了。

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在中国北方冬天抓捕犯人时用左轮枪一枪打在犯人身上,然后警察和犯人都愣住了,犯人是吓傻了,没想到警察真敢开枪,而警察是因为一枪打过去犯人似乎毫发无损,连血都没有,衣服都没破,明明是打在身上了,趁着犯人发愣的功夫,几个警察上去扑到了他。

一检查才发现,这个犯人由于怕冷,在军大衣里面还穿了一件羊皮坎肩,子弹竟然没能完全穿透这件坎肩,嵌在里面了,这让警察说什么好呢。

过去大陆警察用的是老五四,威力非常大,杀伤力也很强,但问题也来了,威力太大,往往造成犯人被打成重伤,一旦发生误伤后果也很严重,另外五四枪的后坐力太大,控制起来不容易。

不过这怪不得五四枪,因为五四手枪设计的时候本来就是一把军用手枪,并不完全适合警用。

再后来配备较多的是六四式警用手枪,这枪比较小巧,携带使用起来比较方便,但威力不太够,另外一个显著的毛病就是枪声太小,就像小砸炮的声音,对罪犯特别是人多比较嘈杂的时候没有震慑力。

总之,目前大陆没有一款合格的受到一线民警欢迎的警用手枪。

相比较而言,香港的警察也好不到哪里去,由于香港的警察是普遍配枪的,存在大量闹市区使用枪支的情况,因此普通的警察用枪不可能威力太大,杀伤距离和范围也必须有限,避免出现误伤无辜。

香港的警用左轮手枪有个外号叫做“柔情点三八”

,此枪的威力由此可见一斑。

曾经发生过悍匪一两个人手持五六式冲锋枪在闹市区横冲直撞,上百的警察抱头鼠窜,眼瞅着匪徒呼啸而去,不是警察不英勇,而是手中的家伙实在不顶事。

下面介绍一下停止作用。

停止作用是指当人对面从对面冲过来的时候,虽然子弹打在了身上,但根据惯性,人还会向前冲的,子弹的威力越大,也就是停止左右越强,对方冲的距离就越短,这比较好理解,电影电视中经常有这样的镜头,敌我双方在拼刺刀,这时候主人公出场了,通常是美女或帅哥,拿着一把小手枪或双手持枪,这没什么区别,大步冲向人群中,抬手枪响,只见对面手持刺刀冲过来的鬼子直接被打倒甚至打飞出去,威风无比,潇洒极了。

可实际中如果真有这样的情况,由于在战场上肉搏的时候,人的肾上腺素高度分泌,完全处于高度亢奋状态,除非直接命中大脑中枢,否则即使是一把枪里的子弹都打光了,而且都打中了,对面冲过来的人也已经把你扎了个透心凉,大家同归于尽。

所以说肉搏战的时候手枪还不如一把工兵铲好用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刚才王组长讲出来同样的道理,马东非常认同,他使用过各种警用手枪,包括香港的点三八口径,由于是刑警,每年的训练还算很多,马东自认为天赋还可以,可是手枪射击还是没什么把握。

手枪射击需要长时间的苦练才有枪感,绝对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打到目标的,而且受射击时的客观条件影响非常大。

普通人打靶的话在十五米之内都可能五发子弹一枪不中。

而马东自认为,他自己在十五米之内打移动靶,连续两枪命中也绝对不是容易事,如果真的是案发现场的那个条件下射击,在突发情况下,命中一枪都可能成问题,如果这个李文瑞的射击精确度这么高,除了他的射击本领高超,另一种解释就是射击者早有心理准备,被射击的人还可能存在着停顿,也就是从移动靶变成了静止靶。

这样的话两枪命中部位相差不远就可以解释得通。

不过这样一来恐怕问题就复杂了,看来有必要重现这个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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