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章 六翻天了(第2页)

第一层物美价廉,是服务大众的;第二层价格偏中等,适合小康家庭;

第三层价格昂贵,有许多奢侈名牌;第四层,那里是有专门订制各种名牌的店面,里面的衣服全都是限量款的,甚至有些是独一无二!

祁斯年跟季凛直接带着傅娆上了第四层,进了一家名为‘虹诗Iris’的店,这家店装饰得极为雅致。

此时店里没有客人,一位清丽秀气的女子正坐在沙发上翻阅着一本时尚杂志。

那模样优雅而又慵懒,让人不觉得是进了服装店,倒像是进了一间公主休息室。

“祁少,季少,欢迎光临。”

女子抬起头来,朝着来人笑脸相迎。

这两位可是花海市的太子爷,可不能得罪。

“嗯,沈晴姐。”

季凛淡淡应了一声。

“沈晴姐,我们带阿娆来买衣服。”

祁斯年笑得温柔,将傅娆推了出来。

“沈晴姐,这是傅娆。

阿娆,这是沈晴,她可是很有天赋的设计师,这里的衣服都是出自她的设计。”

傅娆礼貌地跟着沈晴打着招呼。

沈晴打量着面前不卑不亢的女生,一身超凡脱俗的气质让她十分惊讶。

看她那一身校服,应该是祁少跟季少的同学。

这样一个平凡的少女,能让两位太子爷出马,怎叫她不惊讶?

“傅小姐,你想要什么样的衣服?”

沈晴露出职业微笑,亲切地说。

“身材跟季凛的差不多,沈姐姐推荐几套休闲舒适款的吧。”

傅娆淡然开口,又不是给恋人买衣服,没必要精挑细选,能穿就行。

不过司韧的身材,倒真跟季凛差不多,这也省了她不少事。

“好。”

沈晴轻笑着,照着季凛的身材拿了几套过来。

一套米色的休闲装,一套黑色手工西装,一套浅色家居服,都是青春风格的。

“这些款式,可是最新款,相信傅小姐的那个朋友一定会喜欢。”

沈晴笑着将衣服拿到傅娆的面前,任由她挑选,衣服的价格都在上万,尤其那套手工西装更是在二十万以上。

“嗯。”

傅娆轻挑眉头,脑中浮现出那双水润的眸子。

那样一个小正太,穿些暖色系的衣服,应该会更加可爱。

这么想着,她随意选了一件浅粉色的衬衫搭配休闲裤,再挑了几套正装,总共有六套。

沈晴在一旁看着她选,心中暗自惊赞,没想到,她那些混搭的衣服,比她搭配的还要好看。

傅娆看着祁斯年跟季凛震惊的神情,淡淡地说,“为了感谢你们今天陪我,你们也一人选一套衣服吧,我送给你们。”

沈晴听着,不由地失笑,她选的那些衣服可都不便宜,现在还想要送给两位太子爷?

“不用了。”

“这样的话,我就不客气了。”

季凛冷声打断了祁斯年的话,随即选了一套黑色的衣服。

祁斯年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一抹清浅的笑,也选了一套中意的衣服。

凛这样做,肯定有他的意思。

“沈晴表姐。”

热门小说推荐
繁星万丈

繁星万丈

叶默默曾经救过顾宇洲一命,可顾宇洲却因为一场车祸不记得她。她不顾一切嫁给他,却只能看着他跟别人恩爱,直到她怀孕,她才知道,原来顾宇洲真的没有爱过她。...

全民转职:开局百倍经验,无限升级

全民转职:开局百倍经验,无限升级

游戏降临现实,魔物横行,副本秘境频出,蓝星进入全民转职时代。人类可以通过转职获得超凡力量,杀怪升级,不断变强。穿越而来的林寒再转职后,获得百倍经验的能力。别人辛苦杀怪,艰难练级。林寒随便杀只怪,等级狂飙,并且没有上限,无限升级,无限提升。而且经验还可升级技能,垃圾技能也能升如神技。当诸神降临,欲要行毁灭之举时,林寒看着他们不过千级的等级不屑一笑,默默看向自己的属性。等级百万!基础剑术lv99999!一剑破苍穹,一剑灭神明。...

村野生香

村野生香

日头灼人,村头野地忙。小寡妇秀儿拽着张小顺小顺,小顺,该犁地了。张小顺大汗淋漓秀儿嫂子,地刚犁地了,放过我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村野生香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狐狸的美男图鉴

狐狸的美男图鉴

(1vNHE,女主白甜但不傻!!!)白狸穿了。魂穿兽世小狐狸,睁眼即是恋爱。看着眼前的清冷如谪仙的白蛇,白狸嘴角留下了不争气的泪水。本以为故事就是找个老公幸福生活时,居然发现自己穿的是本兽世小黄文。是个连开局都没活过的连炮灰都算不上的配角(女配设定只是一个增加趣味的副线,主打的还是甜蜜恋爱看美男哈)...

意乱

意乱

未婚夫勾搭继姐的那个晚上,林芝意转头就爬上了别人的床。在同一家酒店,一墙之隔,林芝意听着那对狗男女的跌宕起伏,却享受着眼下的肆意欢畅。床上,燕城有名的海王徐言川在她耳边低语弟妹,我们可不能输再后来,他们闪婚成了夫妻。所有人都等着看林芝意被弃如敝履,独守空房。甚至有人设赌,赌徐大少婚后还会睡多少个女人。徐言川亲自下赌注1个。婚前婚后,都只有她一个。赌局结束,徐大少带着盆满钵满的翻倍赌注,来到林芝意面前求表扬老婆大人,我给你赢来了一年的生活费,求亲亲,求贴贴!所有人大跌眼镜说好的海王呢?怎么变妻奴了??...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