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九十一章 格林德沃崛起 巴黎(第1页)

运河岛说:“‘神奇动物’3再隔不到两周就会上映了。

最近一段时间,我开始重新回顾起来之前的两部‘神奇动物”

,七部‘哈利波特’,以及‘哈利波特’宇宙的各种信息。

我花了大量时间重温了‘哈利波特’和‘神奇动物’的剧情和设定。

当然,把所有的书全部重新看一遍是做不到的,书实在是太多了。

说来奇怪,‘哈利波特’系列的书我其实并没有看全。

我印象里,好像是看到了《阿兹卡班的囚徒》的某一章之后就没有再继续看过书了,后来看的全都是电影。

我甚至都不记得第2部我是不是看过书,不过有很大可能是看过的,但这一切发生在太久之前,以至于我想不起了。

我非常确定第1部是看过书的,但非常奇怪的是,很多内容我根本记不清楚了,而且我完全不记得我到底是什么时候看的书,甚至都不太记得我到底是在什么情况下看得书。

我的脑海里同时有多处不同的记忆,以致于我甚至都不知道这本书我到底看了几次。

有的记忆是我在家中坐在床沿儿上捧着书看,有的记忆是我在一个书店里的书架边上看,还有的记忆里我其实是听的有声读物。

照理来说属于我自己的记忆,应该不会出现不属实的状况。

那这样看来,我可能看了多次。

阅读第三部的过程我倒是有一些还算清晰的印象,不过那也是我很小的时候的经历了。

最开始的时候,我甚至都不知道‘阿兹卡班’是什么,就觉得这个词好奇怪,虽然说‘阿兹卡班’后面紧接着囚徒使得这个词的含义不需要太多猜测。

后来读到大黑狗那里,还觉得有点吓人。

当时还是年龄太小了,书中的很多内容都没有理解。

第4部是《火焰杯》,第5部《凤凰社》,第6部《混血王子》,第7部《死亡圣器》。

想来也真是奇怪,为什么我都没有读过?

电影倒是看全了,可惜这些电影我也是很多年之前看的,不少情节我也记不太清楚了。

‘神奇动物’第一部出来的时候,我已经很久没有关注‘哈利波特’这个系列了,所以一开始我是没有去看的。

第二部刚出的时候,我其实也没有看。

说起来有意思,我这次开始重新关注这个‘哈利波特’宇宙,还是因为网络小说的缘故。

当时闲来无事随便翻一翻小说,又从作者群里面了解到写同人文可能会相对容易一些,就开始留意同人文的写作。

《哈利波特》有很多同人文,我就点开了一本看了看。

点开一看,书里有不少关于格林德沃的剧情,因为在这本同人小说里,时间线有变动,格林德沃和邓布利多1945年貌似没有大战,他也就没有被关起来。

我当时对格林德沃的印象,还停留在巧克力蛙卡片以及邓布利多的恋人上呢。

这本同人文读来读去,我开始觉得这个老头还蛮有趣味的,就想要更了解原著中的这个人。

这算不算是从同人入坑的原著呢?

热门小说推荐
许你万丈光芒好

许你万丈光芒好

你救了我,我让我爹地以身相许!宁夕意外救了只小包子,结果被附赠了一只大包子。婚后,陆霆骁宠妻如命千依百顺,虐起狗来连亲儿子都不放过。老板,公司真给夫人拿去玩?难道夫人要卖公司您也不管?卖你家公司了?大少爷,不好了!夫人说要把屋顶掀了!还不去帮夫人扶梯子。粑粑,谢谢你给小宝买的大熊!那是买给你妈妈的。老公,这个剧本我特别喜欢,我可以接吗?陆霆骁神色淡定可以。当天晚上,宁夕连滚带爬跑出去。陆霆骁!可以你大爷!!!...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我的绝美总裁老婆

巅峰小神医闯都市,莫名其妙地做了男人,却不知道自己的女人是谁,迷迷糊糊地进了一家只有美女的大企业,又被迫变成了女总裁的假老公,且看小神医庄岩如何玩转都市,迎娶白富美。...

皇帝从村夫开始

皇帝从村夫开始

意外重生在大乾国,家境贫寒,日子艰苦,还好,苏定生凭借着自身掌握的现代知识,发家致富,搞养殖,建冰厂,开火锅连锁店,逐渐改善生活,一步步发展壮大,成为有名的富绅,原本苏定生只想平平稳稳过着自己富裕轻松的小日子。但恰逢乱世,边境屡屡失守,四方之敌不断进犯,导致大乾国连年战火,民不聊生,小有资产的苏定生一家老小首当其冲,为求自保,苏定生只能奋力向前。招壮士,募私兵,造弓弩,发明火药,研制火枪炸药跟大炮。平定四方,成就一番宏图大业,不世之功,永垂不朽!...

燃烧吧!铁甲!

燃烧吧!铁甲!

青春只有一次,就应该轰轰烈烈的为梦想燃烧起来!为了格斗机器人事业,卫斯林可谓是付出不少,身为高中生干过力工成人用品商店营业员再到女装大佬。只要能够达成梦想,这点委屈算什么!真是好堕落啊...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顾总,你的深情我不配

结婚三年,温言怀孕了,当她满心欢喜地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顾辰安的时候,得到却是他的一纸离婚协议书,温言,温玥怀孕了,我们离婚吧!温言心脏抽疼,她问,那我呢!我也怀孕了,你知道吗?顾辰安只是淡淡地回,那就把孩子打了。这一刻,温言清醒了,清醒的走上手术台,清醒地消失在顾辰安的世界中,而顾辰安却疯了。...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修仙界第一大祸害林小鹿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