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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底莫名泛起来的烦躁,让他实在没心情搭理白颦香的无理取闹。
他起身开车,迅速驶离香樟路,隔了一会,才给白颦香发了个语音。
“我回公司有点急事,下次陪你。”
白颦香很快发来了一长串的语音加文字,庄青伦没细看,反正差不离都是抱怨。
白颦香说话总是柔柔的,弱弱的,在人前十分淑女,但实际上性子刁钻,有点公主病。
两人打小就认识,白家当年比他们庄家还要富贵一些,所以少年时,总有一帮他这年纪的公子哥儿围绕在白颦香跟前讨她欢心,这样的追捧,难免让她有点心高气傲目下无尘。
当年他就爱她这幅傲娇小公主的样子,她也刚巧喜欢他。
他们都是对方的初恋,曾经的时光,的确很美好。
当然,曾经的背叛,也同样痛彻心扉。
大学留学,她去了法国,他去了英国。
短短一个学期没见面,再见到时,搂住她腰的,是别的男人的手。
她让他忘了她,一句对不起都没有。
那份屈辱,庄青伦惦记了很多年。
以至于之后找的每一任女朋友,都或多或少有白颦香的影子……
唯独林兰兰长得不太一样,虽然都是甜美妞。
但是,林兰兰明显更好看。
论容貌,她们每一个都比不上她,哪怕白颦香。
……
把车子停在老城区的锦绣小区,林兰兰就住在这里。
庄青伦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一口气开到了这里。
临到头了,他,有点不大好意思下车。
才刚说了分手,又跑来人家楼下,他没那个脸。
虽然也有几任女友借着去他家拿落下的东西,借此求复合。
他当时候内心除了怜悯,还是只剩下怜悯……复合,不可能。
一想到林兰兰那张漂亮的小脸上,会流露出同样的表情,他就觉得难堪。
他没办法下车。
呆坐了好一会,庄青伦还是觉得拉不下脸,开着车灰溜溜地跑了。
回公司的路上,在玉兰路,恍惚见到弗朗西斯书店。
林兰兰最喜欢约他去那儿见面,她很喜欢看书,可以说是个书痴。
说起来,林兰兰其实没做什么正经工作。
虽然在某宝开了个服装店,但是本人太懒,生意做得很佛系,每年,她就只出春夏两季的各四套衣服,因为学的是服装设计,所以衣裳倒都是她亲自设计,带着很浓重的国风元素,设计感很美,但是对身材气质要求很高,除非都是像她这样美美的小公举能穿出效果来,普通人怎么穿怎么村……
加上林兰兰广告什么都懒得去弄,所以,生意素来惨淡。
这半年,因为他跟她恋爱,带来的名声效应,这店才出现在大众视野,倒是卖出不少存货。
林兰兰要是个事业心强的人,趁此机会宣传宣传,正经多出几个系列的衣裳,肯定大卖,指不定还能在时尚圈混出一定地位。
但是,并没有。
比起撅着屁股辛苦赚钱,林兰兰的日常,更喜欢懒洋洋地看书画画打盹……还特清高地说什么,要淡泊名利,修心养性之类的废话。
照庄青伦看来,林兰兰纯粹就是,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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