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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节(第1页)

白色衣服最容易搭配,学生时代穿白校服,长大了穿白衬衫,白桌椅容易发现脏污,可以及时清理掉,白球鞋容易脏但便宜,应付了少年时的窘迫。

“喜欢喝奶茶、咖啡还是?香槟?”

这回,林泮稍微犹豫了下,才说:“奶茶。”

鹿露吃惊:“真的吗?很少看见你喝,我以为你喜欢咖啡呢。”

“也喜欢的。”

咖啡最能提神,可以挤出睡眠做事,当然也不赖,但奶茶也有□□,还是?甜的,如果?加点料,不仅能醒神,还能当顿饭吃,搭配能量棒就能应付一日,剩下一顿饭的钱和时间。

经济实惠又好喝,其实是?他从?前最喜欢的饮料。

可乐也很好,但是?会打嗝,不雅观,只有鹿露打嗝的时候很可爱。

“红茶底还是?绿茶底?”

“茉莉茶。”

鹿露笑了,好可爱的口?味。

她继续提问:“最喜欢的女明星是?谁?”

这可把林泮难倒了,他想半天?,愣是?没想出几个熟悉的明星,非要说的话……“娜拉小姐吧。”

他客气道,“她的歌声很动听。”

“男明星呢?”

林泮很公平,提名?了另一位自己认识的人:“乔纳森。”

鹿露哈哈大笑:“你真是?护短啊。”

又问,“最喜欢的古代诗人是?谁?”

林泮忖度片刻:“李商隐。”

“我也喜欢李商隐。”

鹿露的审美非常小女生,李白的诗很美,可惜她还不能理解个中洒脱飘逸,杜甫忧国,她却还不能理解其中滋味,李商隐刚刚好。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哇塞,怎么?会有这么?美的意境。

鹿露的兴致更高?了:“喜欢猫还是?狗?”

林泮:“狗。”

“因为泡芙很可爱吗?”

他点头?。

“最不能接受的食物是?什么??”

林泮想半天?,看起?来像是?把以前吃过的食物都回忆了遍。

鹿露也不催,趴在沙发背上打量自己的助理男友。

都说专注是?最好的美颜滤镜,半点不假,林泮认真思考的时候,眼睛稍许垂落,眉头?微凝,唇角也会不自知?地抿成一条线,很好地凸显出了他五官的优点,清新俊秀。

因为被她搂过几下,衣领不似过往平整,有些散乱地敞开一片,喉结完整地露出来,还有小部分锁骨,肤色很白,看着润润的,难怪古人喜欢用羊脂玉来比喻特别好的皮肤。

鹿露自己的皮肤就很好,年轻又有保养,几百的润肤乳一挤一大泵,糊墙一样乱抹,摸起?来就好像鸡蛋白,弹弹的自己都喜欢摸着玩。

林泮和她不一样,女性脂肪多,男性肌肉多,手感就要肉些。

就好像这样——

她按了按他的胸膛。

果?然,和她软乎乎的回弹不同,他的更结实点,咦,硬邦邦的,紧张了。

可惜没用哦,现在已经是?她的男朋友了,鹿露不仅没拿开,手指头?还悄悄钻进纽扣间的缝隙,羽毛似的挠两下。

胸膛剧烈地起?伏了下。

鹿露愣住,看向林泮,他自己也有点状况外,被身体的条件反射惊住,下意识地看向她。

四目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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