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闻秋穿好衣服,稳定好了情绪,才重新出门,去邻居奶奶家把孩子接了回来——抚育孩子的种种艰难是他不曾预料到的,这些好心的邻居委实帮了他不少忙。
小知了叼着自己的拇指,睡得很香甜。
闻秋无声地在他身边躺了下来,开始数那五千多块钱。
在今天的诸多不幸中,这是唯一值得庆幸的事了。
至少在这个全是坑害和恶意的世界里,他也曾得到一点珍贵的善意——不,也许不是善意,这五千块对裴大少爷来说只是微不足道的东西,他花钱只是为了买自己有趣的反应罢了。
将心比心,假如他还有钱,花个五千块就能把一个像裴少那么帅的ALPHA调戏得手足无措、羞耻哭泣,他也会毫不犹豫地花这笔钱的。
闻秋趴在枕头上,想到刚才从曹老板口中听到的名字,打开手机搜索起来。
很快,他就在一些新闻报道上,看到了裴渡那张熟悉的脸。
年轻、英俊、多金、极优性ALPHA、巨额遗产……无数繁华名利的浮云,烘托出了这枚高天的明月。
明明是如此高不可攀的对象,然而每每想到他时,闻秋总想到他舔过手指时那抹戏谑的笑。
他的手不自觉地伸进了被子里,没轻没重地揉捏起来。
想要从痛苦的思索中抽身出去睡个好觉,这是最直接的办法。
今天的感觉来得很快,闻秋渐渐蜷了起来,腿夹紧了被子,在脑海里把那个高高在上的ALPHA当配菜,很粗暴地招待了自己。
因为孕期激素的缘故,他其实一直不满足,然而他对这种事又怀着本能的厌恶和排斥,所以总是能忍则忍。
像今天一样被某个特定ALPHA激起了兴致,还是头一次。
最后,闻秋把湿漉漉的指尖塞进口中,的确尝到了一股若有若无的桂花味。
原来是真的,真的会有信息素的味道。
裴渡是什么味道呢?
他藏得太好了,自己一点都没闻到。
他不像其他的ALPHA一样狗性难改,恨不得把自己的信息素撒得满世界都知道。
这种克制也是优越的一种表现,没有人会因为感受不到他的信息素,就不把他当作ALPHA。
闻秋睡了很长很好的一觉,第二天中午才悠悠转醒,感觉浑身筋骨都是酥的软的。
小知了居然一夜都没有哭闹,醒了也只是自己玩着玩具,小狗一样的眼睛圆圆地睁着,见到他就咯咯地笑。
“早上好,小知了。
怎么这么开心呀?你也知道爸爸赚大钱了吗?”
闻秋伸了个长长的懒腰,忽然感到一阵轻松——今天晚上他不用再去会所打工了。
从五千二里取出了两千四,他交了本月拖欠的房租以及接下来两个月的房租。
又花了600块钱,从网上买了一批奶粉和纸尿裤囤着。
200块,给自己买了两套新衣服,昨天那套实在是没法再穿了;140块,买了双耐穿的新鞋;120块,淘了辆二手自行车;60块,买了他心心念念很久的复习资料。
下午他出了门,和同城的卖家碰了头,骑走了自行车。
车很不错,还有六成新,车铃响亮,链条丝滑,骑起来有种老兵的可靠感。
他骑去面馆吃了一碗加荷包蛋的牛肉面,连汤都喝得一干二净。
紧接着去超市买了零食和新牙刷新毛巾以及宝宝的新奶瓶。
最后去了菜市场,买了肉、蔬菜和水果,装满了车篮子,左右把手还各挂了一袋菜。
买完这所有的东西,一共只花了400块不到。
闻秋简直变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挥霍了一整天回来,所有想买的都买到了,肚子也吃得饱饱的。
书中自有黄金屋,山下林立豪华城。自幼生在蜀山,下山的林白沐渐渐被现代吸引。击败法师弘扬道法是重任,赚取钱财品尝美食是天命。至于魔法师?顺带着打打也就算了!好了,这个城市的美食已经品尝过了,去下一个城市吧!好的大哥哥!等等我!领着一只被卖了估计也帮数钱的萝莉,林白沐开始了华夏天国的旅途。(一个山上长大的孩子下山,走进了魔法世界的故事)...
师父的葬礼上,豪门撕毁十年之约,羞辱吴遥。殊不知他天赋卓绝,早已继承衣钵。今天师入世,定扬名天下,举世无双!...
陈玄穿越洪荒,沉睡无数年,开局签到鸿蒙大道修为却不自知。无数生灵聚在他身边参悟大道,自称弟子。一心只想苟回现代世界的陈玄,却被下山的弟子曝光了。此后,洪荒遍地流传着他的传说。通天一剑破封神吾可剑斩魔神,但毕生所学,不过老师的皮毛罢了。后土老师之下,圣人也是蝼蚁。鸿钧大怒瑶池,你去看看陈玄是何方神圣?数年,瑶池归来道祖,我已拜入他的门下!鸿钧一口老血喷出!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洪荒沉睡无数年,被弟子曝光了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她从骨中来简介emspemsp关于她从骨中来午夜时分,夜栈之门为你打开,你不敢走的路她会陪你走...
洪荒幕后脑洞陈轩穿越洪荒成了一条小白龙,因为他的到来,洪荒彻底走偏女娲功德成圣非我愿,我要斩三尸!西方二人组西方太过贫瘠,今天开始我二人加入东方!通天封神量劫来临,所有截教弟子随我一同上封神榜!老子直到有一天,鸿钧道人发现不对劲,来到了不周山脚(简介无力)...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