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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牧即诸侯,古代诸侯是牧民的,所以也称侯牧。
“侯帅子男以见于伯”
一句,竹添光鸿《左氏会笺》释为:“其曰侯者,盖兼公而言;其曰子男者,盖兼伯而言。
谓公侯帅伯子男以见于伯也。”
按竹添说是正确的。
《春秋》以“公侯”
为一类,以“伯子男”
为一类,所以“举侯可以兼公,举子男可以兼伯”
。
又,《国语》说:“天子之贵也,唯其以公侯为官正也,而以伯子男为师旅。”
[3]韦昭注:“正,长也。”
说明公侯相当于天子的“官正”
,亦即百官之长;而伯子男则相当于天子的师旅,位在公侯之下。
《左传》昭公四年载楚灵王在申地大会诸侯,楚大夫椒举向宋国左师向戌与郑国执政子产问礼仪形式。
向戌说:“小国习之,大国用之,敢不荐闻?献公会诸侯之礼六。”
子产说:“小国共职,敢不荐守?献伯子男会公之礼六。”
杜预注:“其礼六仪也。
宋爵公,故献公礼。
郑伯爵,故献伯子男会公之礼。”
这也说明公爵位在伯子男之上。
上述材料充分证明:在周代,“公侯”
的爵位明显高于“伯子男”
。
五等诸侯的排列次序确是爵秩的高低等差。
专就“公侯”
而论,公又高于侯。
《左传》庄公十八年,“虢公、晋侯朝王,王飨礼,命之宥,皆赐玉五瑴,马三匹[4]。”
当时人评论说:“非礼也。
王命诸侯,名位不同,礼亦异数,不以礼假人。”
所谓“名位不同”
,是说虢公时任王朝卿士,位为“公”
,而晋为侯爵,虢爵位高于晋侯。
依周制,天子接见诸侯,应“正班爵之义”
,虢公高于晋侯,赏赐时就该“礼亦异数”
。
而今王不辨虢公与晋侯的爵秩高低,赏赐同样的礼物,就是“以礼假人”
,这是违背周礼的。
周代诸侯国的“公、侯、伯、子、男”
五等爵,是周代社会等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马克思、恩格斯曾概括世界各民族奴隶制与封建制的共同特点说:“在过去的历史时代,我们到处都可以看到社会完全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看到由各种社会地位构成的多级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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