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6章(第1页)

在河边休息了会,看着河里的跳来跳去去、吐着泡泡的鱼,沈七七便让沈大郎去摸鱼。

说为了答谢陆运的救命之恩,要给他烤鱼。

当然,她绝不承认是自己馋了。

自己则一瘸一拐的在附近找起可当调料的草来。

前世自己的舅舅可是开农家乐的,沈七七可没少去,尤其喜欢采摘的事情,因为可以边采边吃,等采好去厨房的时候基本就半饱的状态。

等沈大郎好不容易抓到一只鱼上来的时候,陆运已经生好火了,又架好了架子,那架势就等沈七七的意思。

沈七七也不管别的,去河边收了鱼、清洗干净就开始烤了。

刚刚沈七七只找到一把茴香,不过茴香配鱼,额……好像有点难以让人接受。

所以也就没腌,对她来说,能吃到鱼就很不错了,腥不腥的倒无所谓。

一想到能烤鱼的味道,沈七七就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等那条鱼烤好了,沈七七就迫不及待的撕了一块放进嘴里。

不说前世那些有名的烤鱼店了,就连沈七七自己在锅里烤的都不如。

可沈七七却觉得比前世那些好多了,可能是因为,明火烤的,也有可能是因为鱼是自然生长的。

更有可能是因为上山了,只要不去看几个人的穿衣打扮,她就想不起自己穿越的事了。

虽然几个人也不饿,鱼也挺大,可毕竟是三个成年人,那点鱼也只够尝尝味道的。

吃完鱼,又往水囊了灌了水,沈七七又去找来些茴香,便沿着河往下走。

他们从村子的西北边上的山,现在要从山的东边,也就是村子的东边下山。

沈七七不清楚上来的那条路到底在山的中间还是在那,她也没搞清楚往西都有什么。

其实沈七七想往西走走看的,不过陆运说,他也没去过,不知道有没有危险。

便又歇了心思。

等三个人到山脚下的时候太阳刚下山,不过村里还是传来汉子们喝多了吹牛的声,夹杂着孩子们的嬉笑声,偶尔还有几声犬吠,听着很是热闹。

想来是吴家那边还没完事呢。

等到沈家时,沈家的气氛于先前听到的热闹可是截然相反。

院子里两个小的在喂鸡,实则沈小妹喂鸡,陆小宝在捣乱。

灶间有火光,想来刘氏已经在做饭了。

沈父听到动静从做工的隔间里出来。

今天因着吴有才成亲,吴有林便没来。

沈七七于沈父打了招呼,又对陆运道:“晚上,陆公子也在家里吃吧,吃完正好就带着小宝回去。”

陆运想着天不黑就绝不回家的小宝,便点头答应了。

沈七七进灶间的时候刘氏正在切萝卜来着,沈七七从背篓里拿出茴香,在盆里舀了瓢水,就跟刘氏道:“阿娘,我摘了点茴香,晚上包饺子吃,为了感谢陆公子,我让他也留下来吃饭了。”

刘氏看了看沈七七手里的茴香问道:“这就是你说的茴香,这不就是草吗?能吃吗?”

听见刘氏说不知道茴香,更是不知道能吃后,沈七七就咧嘴笑了。

也不回答刘氏的话,只说一会就知道了,便让刘氏去割肉去了。

沈七七将洗好的茴香用盐水泡好,因着摘的时候就没摘老的,路上还把发黄,发干的叶子给择掉了,所以省事不少。

又接过刘氏拿来的猪肉,先切成条,再切了丁,放一旁备用。

热门小说推荐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种田:带着傻夫逃荒后暴富了

二十一世纪特种兵花楹执行任务时,被炸身亡。醒来第一眼就差点被吃掉。惊魂未定发现自己连男朋友都没交过,就成了大肚婆,未出世的孩他爹还是个傻子。还好手握亿万空间物资,逃难咱也不怕。基建咱也能搞定。只是这玉矿挖起来有点儿麻烦!这边做着首富的梦,那边频频被追杀。既然你们不长眼惹到她,她也只好大发善心的教教你们做人的道理。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武功在高也怕菜刀。等下,那些人为什么这么怕她的傻夫,就连皇帝也...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穿书后,反派逼我母仪天下

沈元卿穿书了,成了反派大佬们的厨娘。沈元卿没事,不就是乖乖当厨娘,顺便养娃娃吗?能上岗就能退休!沈元卿本着,小反派好教养,当他们的仙女教母给他们积极正能量的思想,以求保命。她辛勤耕耘,任劳任怨。眼看着事件都往好的方向发展,仙女教母准备光荣退休的时候,却被大反派逼着在角落,对方阴狠的瞪着她,敢跑,一刀砍死。嫁给我,母仪天下!!沈元卿!!!原来傅君聿从来没想过放弃造反!只是为什么抛弃他心中的白月光来找她!?...

我的美艳未婚妻

我的美艳未婚妻

师傅令我下山履行婚约,未婚妻居然是个性感阿姨,对我又温柔又宠爱。强敌来犯,未婚妻受辱!小爷不装了!今后,由我守护你!...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重生后疯批公主盯上腹黑首辅

顾清欢是曜国身份最尊贵的长公主,手握兵权的她愣是将一手王炸打的稀烂,被自己最信任的朋友最敬爱的兄长亲手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而在濒死的那一刻他出现了,可是一切终究还是迟了一步。丞相大人,若有来世本宫绝不负你!重生一世,这一次的顾清欢除了报仇以外只想将他这朵高岭之花摘下,让他从此只属于自己一人。(白切黑首辅p偏执疯批公主)...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

凡人流无系统与传统仙侠写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岁的男孩儿带着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后,修仙的全疯了!  出来修仙,你天赋好不好,宝贝多不多,有没有机缘,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记住,有一个人你不能惹。  虽然这个人并不是什么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还快,快到你根本来不及调动灵力。  他的拳,比天还重,重的可以一拳让这个世界停止自转。  他的嘴,比我还贱,贱的可以让烈阳流泪,让皎月燃烧。  他是谁?他是一个没有修仙天赋,却在修仙界练武的靓仔。  多年以后,修仙界一众大佬们问他林大靓仔,你一个练武的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没有修仙的天赋而已,但我超喜欢在修仙界玩耍的,那里面个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还有各种花里胡哨的特殊才华,哎哟我超喜欢里面的。  修仙大佬们集体绝望喜欢?喜欢你提着把刀砍了半个修仙界?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那些年,我们一起砍过的修仙者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此情可堪回

此情可堪回

在我青春的时光里,丢了我作为女人最为宝贵的东西我曾经一度认为,爱情与我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直到有一天,我邂逅了林余恒他靠近我,让我身上生了叫做爱情的刺不过,他与我之间,有的不仅仅是爱情在揭穿了一切丑陋的秘密和不堪以后试问有情人,此情可堪回...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